关于选拔赴香港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0-04-25
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现开始选拔2010-2011学年下学期(2011.3 -2011.6)赴香港大学交换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要求:
1.  目前为一、二年级的本科生。
2.  建筑、文科、教育、工程、法学、理学、社会科学等相近专业,具体专业详情:
http://www3.hku.hk/oise/eng/incoming_programme.php?program=1 .
3.  品学兼优,在本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前列。
4.  TOEFL机考成绩213分以上、ILETS成绩7.0分以上或CET6成绩600分以上。
5.  家庭能够承担在对方学校读书所需费用。
二、 相关费用
  交换生在对方学校的学费将被免除,但仍须缴纳我校学费。往返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原则上由交换生自理。对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交换生减免宿费并提供部分津贴或奖学金,以对方学校提供情况为准。
三、 申请材料
1、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项目申请表》(登录http://acgo.ruc.edu.cn/ruc/index.htm中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    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学生须持中文成绩单原件(加盖学院教务章)、复印件及自行翻译的英文成绩单, 到学校档案馆加盖“中国人民大学档案证明专用章”。如有疑问,请联系档案馆科技科。地址:旧图书馆一层。
3、    相关语言能力证明(TOEFL、IELTS或CET6成绩单)。
4、    由父母出具的能够负担申请人在对方学校读书期间住宿和生活费的承诺书(父母签字,传真即可)。
四、 其他
  学生应与学院教务老师沟通,确认所选课程能够在交换学习结束后转换为我校成绩。并认真阅读教务处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主页)。
  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即视作已了解并接受通知内所有要求。
  报名材料请于2010年5月10日11:00前交至北区食堂6层609室。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62511693
招生就业处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