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0-11-05

经济学院各班
  近日,我校收到教育部文件《关于201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现将我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励类别、等级及奖励金额
  本科生:一等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每人奖励4000元;三等每人奖励3000元。
  硕士生:一等每人奖励7000元;二等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每人奖励4000元。
  博士生:一等每人奖励9000元;二等每人奖励7000元;三等每人奖励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填写,见附件2)。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充分做好宣传工作,要确保奖励信息能够传达到每个可参评的同学,同时,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申请材料请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报至学院学生科明主616室。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一.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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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0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