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魏楚: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空间巨大
发文时间:2016-05-23

5月1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下称人大国发院)能源与资源战略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家庭能源消费研究报告(2015)》在京发布。 


《报告》指出,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改善,家电迅速普及,以及农村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农村家庭用能需求总量持续增长,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商业用能如液化石油气、电力、油品,与新兴生物质能源沼气使用增长迅速,而传统固体能源消费则稳中有降。


本次报告对2013年我国12个省69个农村3400多户家庭的生活用能情况进行了调研统计和定量估计。《报告》指出,2013年,我国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12吨标准煤,人均消费384千克标准煤。包括沼气、柴薪、秸秆在内的生物质能是主要能源来源,占61%,其次为煤炭、电力、液化石油气,分别占15%11%7%。室内取暖和炊事是最主要的两大能源需求,各占44%,而家电能源消费只占约6%。在碳排放方面,农村家庭用电和用煤的碳排放量最高,电力消费虽只占11%,却占整体碳排放的“半壁江山”,超过48%。取暖是其中最主要的碳排放来源。


《报告》进一步指出,我国农村家庭生活用能在能源结构和需求结构上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调研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北方地区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总量平均为1.3吨标准煤,西部地区高达1.5吨标准煤,中部地区为1吨标准煤,而南方地区则为0.9吨标准煤,东部地区为0.8吨标准煤。从支出上看,2013年,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支出北方地区平均为1490,南方地区为1189元,东部地区最高,为1720,中部1280,西部最少,959元。


“农村能源消费与居民生活水平及收入水平息息相关。经济收入水平高低决定了能源消费数量、结构及支出,而能源消费数量、结构则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标准和福利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魏楚在报告发布会上说。


魏楚进一步指出,应该看到,我国农村居民能源已经有了持续增长,数量短缺的矛盾基本消除,但仍面临可获取能源品种较少、清洁高效能源品种不足、能源消费支出较高,以及部分偏远山区存在能源贫困等问题。也就是说,农村家庭能源供需的矛盾基本解决,但结构的优化、供给价格的稳定、清洁能源的应用普及,以及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未来需要建立完善贫困监测体系,从可获得性、多样性、低成本性等维度降低能源贫困,促进农村能源贫困家庭生活标准的提升。 


《报告》认为,从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构成来看,现有能源核算中没有考虑农村生物质能消费,这可能造成对农村居民用能的低估。


由于生物质能相较于商业能源而言能源效率较低,空气污染较重,“未来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推动传统生物质能高效清洁利用,以及向现代商业能源转型。” 魏楚说。他指出,需要推动和扩展人口密集区的局部集中供暖模式,改善天然气和液化气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炊事燃料结构,还要改进现有的能源平衡表核算方式,将非商品化能源纳入其中以全面反映我国能源消费状况。 


此前在20142月,人大国发院发布了《中国家庭能源消费研究报告(2014)》,这是我国首份家庭用能需求的系统性研究报告。对比两个报告中调研的2012年、2013年两年数据显示,城镇化将持续带来商业能源需求的扩张及生物质能消费的萎缩,居民收入、家庭受教育程度、用能意识等都将影响居民的用能模式。


我国城乡居民在电器保有量、保有类别和使用行为上存在显著不同,且节能潜力较大。然而现有的电力信息反馈机制尚不完善,无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充足的消费信息反馈,也无法促成用户节能行为。


“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对居民新增的电力需求引起关注,可以通过节能电器补贴等方式激励居民实现低效电器的替换,从而降低用电设施锁定效应,在改善居民生活标准的同时节约能源。”魏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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