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卫兴华:60年来政治经济学几个理论问题的研究与发展评析
发文时间:2010-05-05

内容提要 本文对新中国建立以来政治经济学在我国研究与发展的历史轨迹进行了评述;对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认识上的分歧进行了评介;主张应分清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异同;主张用生产力多要素论突破二要素与三要素之争,主张生产力的发展有其内在动力;主张拓宽生产关系的内涵;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统一进行分析;对由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曲折复杂的理论与实践过程,以还原其历史本来面貌的视角进行阐述与评析。

  关键词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生产力;生产关系;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作者 卫兴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新中国成立60年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传播、研究和发展经历了的曲折复杂的过程,其历史内容是很丰富的。本文不可能全面系统地对其进行评介,只选其荦荦大者做专题性的评析。

  一、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问题

  一般地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从物质资料生产出发研究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揭示经济发展的规律。但在教学与研究中,提出了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的见解,主要问题是:1.政治经济学要不要研究生产力?2.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的研究对象有无差别?这两个问题又是有联系的。

  有的学者提出政治经济学要把研究生产力放在首位。其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讲“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1](P1)我认为这里存在着误解。因为这里所讲的“摆在面前的对象”,不是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而是在“生产、消费、分配、交换(流通)”的题目下研究其各自的内涵和相互关系时,由于生产是起点,居于首要和主导地位,所以摆在面前的首先是物质生产。有“首先”,就有其次,其次就是“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的一般关系”和特殊关系。而且,在讲“生产”时,马克思强调社会性质的生产是出发点,强调生产中的社会联系。

  可以取得共识的提法是:政治经济学不是离开生产力孤立地研究生产关系,而是联系生产力的发展研究生产关系。或者讲,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中研究生产关系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这一认识符合《资本论》中研究对象的逻辑进程。

  多年来,学界对《资本论》中所提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P8)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主要是对其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涵理解不同。有的学者认为是劳动方式或生产力含义上的劳动方式,有学者认为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有学者认为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有学者认为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环节。我经过考证,提出是指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资本主义方式即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正是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而也决定着其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马克思明确地指出:“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过程从属于资本、或者说,这种生产方式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基础,而且这种关系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3](P151)政治经济学研究经济关系体系,应重视马克思认为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特定方式。为什么同样是非劳动者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而为其服务的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会区分为社会性质不同的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呢?决定性根据就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的不同的生产方式。比如,只要二者采取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正是这种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与它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及分配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4](P44)

  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同社会主义部分的研究对象,是否完全相同,即是否也是联系生产力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长时期中经济学教材没有考虑其区别。但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任务与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任务是有区别的。马克思创立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是要揭露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阶级关系的本质,阐明资本主义产生、发展、成熟和衰亡并最终必然为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客观规律,以此为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提供理论武器。马克思没有任务去为资本出谋划策,怎样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怎样搞好经济的发展。他是考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在发展变化,劳动对资本的隶属怎样由形式隶属发展为实际隶属,生产力的发展怎样要求突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既要研究适应现有生产力水平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又要研究怎样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此,要研究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研究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的转变,研究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研究经济效益的提高,研究节约型经济,研究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研究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研究经济运行机制等。这些都与生产力相联系,是属于生产力的社会方面。因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既要重视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系统和深入地研究,又要重视研究怎样更有效地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要研究生产力的社会方面。至于生产力的技术方面,既不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也不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还有一点,马克思的经济学着重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运动规律。我们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同样要研究其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同时也应研究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怎样利用先进科技发展生产力,怎样管理社会化大生产,怎样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发展生产力,怎样发挥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等。研究这些方面,是为了借鉴和汲取,以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这又是与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同点之一。

  关于政治经济学教材及其体系问题,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主要是使用从苏联翻译过来的著作。列昂节夫的《政治经济学》(只含资本主义部分)曾在我国解放前后一段时期流行过。但最初作新中国高校启蒙教材的,是由苏联多位著名学者撰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程》十六分册。从《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资本主义以前的诸社会形态》到《资本主义垄断阶段———帝国主义》,每专题一册,最初由中国人民大学于1950 年到1952年内部刊印作为教材,也为全国高校和有关单位使用,后由三联书店正式出版。依然没有社会主义部分的内容。由斯大林倡导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包括资本主义前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分垄断前的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两部分),以及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于1955年翻译过来后,成为我国普遍使用的教材,并随后翻译出版了该书的二版和三版。

  1958年,许多高校和有关研究院所自编政治经济学教材,出版了好多部。其内容的社会主义部分打破了苏联教科书的体系,反映了毛泽东有关经济思想的内容。但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方针政策,如大跃进、总路线、人民公社化、“两条腿走路”、“帝国主义是纸老虎”等,大都生命力很短。

  1958年11月,毛泽东提倡党政干部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又使该教科书成为全国高校学习的教材(第三版)。毛泽东主席还对该教科书的下册即社会主义部分做了批注和谈话,既肯定其正确的方面,又提出其缺点和错误的方面。并指出:“目前研究政治经济学问题,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毛泽东在读两本书的谈话中提出了一些有指导意义的经济理论方面的思想。将在后面提及。

  “文革”十年中,有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是由人民出版社于1973 年出版的徐禾等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概论》。该书是《资本论》内容的缩写和通俗讲解。

  改革开放以来,出版了多种版本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有百种以上。内容和体系有同有异,既打破了苏联教材的体系结构,又随着改革开放理论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种教材的内容不断进行更新和体系创新。总的来说,力求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内容,并将社会主义经济本质论、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论、经济增长和发展论统一起来,并重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新变化、国际经济关系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

二、关于生产力的理论问题

  1.构成生产力的要素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国从1950年就在《学习》上开始讨论。在20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一直存在生产力二要素和三要素之争。粉碎“四人帮”后的1978年,又展开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讨论。有必要说明,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中,并没有规定生产力只有哪些要素。马克思讲过:劳动过程的三个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2](P208)这里称之为“简单要素”,表示这是最一般的起码的要素。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过程的要素也会增加。马克思还讲决定劳动生产力的要素是:“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的程度,生产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2](P53)马克思把生产力称作劳动生产力,以划清与所谓“资本生产力”的不同。劳动生产率是生产力或劳动生产力的表现形式或衡量形式。在马恩的著作中,没有生产力只限二要素或几要素的规定。决定生产力发展的要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和扩展的。在斯大林于1938年撰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将生产力定义为:“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以及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生产资料生产的人———所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社会的生产力”,[5](P424)即提出生产力二要素论以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材中一般是不讲生产力二要素或几要素的。斯大林提出生产力二要素论以后,苏联和新中国的有关论著中才流行起生产力二要素论。不过,我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有些学者依然主张生产力三要素论,因而学界继续争论生产力要素问题。在20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王学文教授主张三要素论即把劳动对象也作为生产力要素的观点,还被作为政治问题受到批判。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我国的发展史来看,有必要讲一下王学文同志在这一问题上的遭遇。

  1949 年,王学文作为中央马列学院(现中共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教授,撰写了《政治经济学教程绪论》一书,于1949年10月到1950年1月在《人民日报》连载,随后出版。他在书中主张生产力三要素论,与斯大林的二要素不同。1950年冬,我在人民大学作研究生时,听到在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任教的苏联专家说,宣传生产力三要素论是反斯大林。后来,王学文受到陈伯达的批判,并停止了王学文在马列学院教课。陈伯达还组织马列学院多次开会批判王学文。王被迫离开马列学院。当时人们不知道毛泽东于1948年2月曾讲过:“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就是社会的生产力。”[6](P55)已将劳动对象包括在生产力内。提出这一论点的内部文件,只限高级领导机关讨论过,不下达。

  斯大林去世后,理论界主张生产力三要素的观点增多。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也不讲二要素论,将生产工具改为生产资料。但在我国直到现在依然存在二要素和三要素的认识分歧。我认为,只把生产力规定为生产工具和劳动者,是值得斟酌的。第一,生产工具固然重要,有决定意义,但电力、石油、煤炭等非生产工具的劳动资料,对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要素。第二,劳动对象的优劣和多少,也对生产力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农业的优良品种可以大幅度提高产量。山东李登海培育的新玉米品种,使玉米亩产量由1972年的二、三百斤提高到2005年的2 800多斤。袁隆平培育的杂交水稻的种植面积,如果占到全世界水稻种植面积的一半,世界水稻总产量一年可增加1.5亿吨,可以多养活4亿人。一个国家比如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就可以有较高的开采石油的生产力。

  马克思强调科学是生产力。当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进步与创新。现在的经济学论著容易将科学要素纳入生产力三要素的载体中,排斥其作为独立的生产力要素是不适当的。在现代生产力中,生产管理也是其重要要素。自然力如太阳能、风力、水力等用于生产,也成为生产力的要素。应以发展的视野用生产力多要素论取代二要素或三要素论。

  2.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就与生产力的性质问题相联系,进行了争论。有的学者提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或根源是在生产力的内部,受到学界的批评。有的认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先进的生产关系,有的主张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我们一般讲,先进的新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落后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是这并不是说明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问题。这一问题目前也没有统一的认识。不过,需要明确两点:首先,先进的新生产关系一般应是建立在先进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高级阶段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需要建立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共产主义制度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如果在生产力落后的基础上,人为地拔高生产关系,误将其作为“先进的”生产关系,不但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会损害其发展。1958年搞人民公社化、“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这一教训丰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状况规律的内涵。落后于或越超于生产力的生产关系都会阻碍或损害生产力的发展。所谓先进的生产关系,是指适合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不是人为地拔高不适合生产力要求的生产关系。“四人帮”借口和曲解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宣扬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论。大批“唯生产力论”,大搞生产关系领域的不断革命,把集市贸易、家庭副业、自留地等都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去割,损害了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先进或落后的生产关系会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说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始终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否则,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发展,形成循环认证。而且,生产关系并不是非新即旧,只有两种形式。一定的新生产关系只处于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前期阶段,旧的或落后的生产关系只处于其没落阶段。而处于新旧两头中间阶段的非新非旧的生产关系所经历的时间会更长些。试问,这时的生产力的发展怎样由生产关系决定?它虽然依然具有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空间,但适合其发展不等于是发展的动力。再次,事物的发展取决其内因而非外因。先进生产关系作为先进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只能作为外因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内因或动力,在于构成生产力的诸要素的发展变革,科技革命与创新、先进机器设备的利用、管理创新、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等,都会决定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诸要素的发展变革,又来源于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矛盾与统一的运动过程。生产力的发展有它自身的内在规律。二战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日本经历了一个生产力快速发展、远远超过以往历史时期的发展阶段。例如,美国产业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从1870 年到1949年,每年增速为1.3%到3%,而在20世纪60年代提高为4%以上。日本从1953年到1973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高速发展。日本一个钢铁工人年均钢产量,1950年为30吨,1960年增加到107吨,1974年为482吨,25年增加了15倍。这种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动力,决不能用先进的生产关系去说明,决不能归功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作用。还是应回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上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不是相反。生产力是社会经济与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三、关于生产关系的理论问题

  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包括什么内容?也是学界长期讨论而存在认识分歧的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中,并没有给生产关系的内涵规定具体的内容。因此,早期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中,一般不讲生产关系包括固定的哪几个方面或几个环节的内容。斯大林于1952年发表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其中给作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生产关系下了一个定义: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个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3.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方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我国的有些教材中,曾长期将这三方面作为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目前,有的教材仍坚持这一内容。在改革开放后,曾有学者批评斯大林将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单独的一项内容,是蒲鲁东的错误观点。认为斯大林的定义背离了恩格斯的定义,因为恩格斯的定义中生产关系是三个组成部分即生产、交换、分配,已包括了所有制的内容。并引证马克思的话:“蒲鲁东先生把所有制规定为独立的关系,就不只是犯了方法上的错误。”[7](P53“6) 每个历史时代中的所有权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起来的。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8](P177)批评斯大林的定义中多了所有制而少了交换。

  的确,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内容中没有交换是不完全的。这是与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的另一个偏颇的见解相联系的。他认为苏联应“毫不犹豫地推行这种制度,一步一步地缩小商品流通的范围”。因为“商品流通是和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前途不相容的。”[5](P609)斯大林认为恩格斯所讲的“交换”,“不仅是指商品交换,但是,恩格斯用‘交换’一词所指的东西,显然在上述定义中已经作为其组成部分包括在内了”。所谓“包括在内”,是指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的第二方面“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5](P594)斯大林的这个解释并不科学。因为恩格斯讲的“交换”一词既包括商品交换也包括产品交换,但不包括马克思讲的“相互交换其活动”。所谓“相互交换其活动”是指生产过程中人们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是属于直接生产中的劳动交换,属于生产范畴而不属于生产之外的交换范畴。

  但是,应该肯定,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体系的基础。在马恩著作中这一观点是很明确的。将其作为生产关系的首要方面,并没有错,不是蒲鲁东的观点。蒲鲁东的错误在于,他把所有权看做是独立于生产关系之外的,将其作为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下定义。[8](P178)其实,所有制关系作为生产关系体系的基础,是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前提条件,并体现于各个环节的关系中。因此,可以用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代表和概括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如可以用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代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可以用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代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把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并没有像蒲鲁东那样,将其独立于生产关系之外,恰恰是将其作为决定生产关系的诸方面又体现于生产关系诸方面之中的生产关系体系的重要方面或基础方面。由于近些年来还有学者未能如实解读马克思批评蒲鲁东在所有制问题上的错误的本意,在此,进行一些说明是有必要的。

  目前,在政治经济学论著和教材中,只有少数学者还坚持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定义,而更多的是讲马克思论述的再生产四环节各自的关系和相互关系。有必要说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分析和论述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四环节关系,并不是他对生产关系内涵专门提出的界定。这四个环节及其关系,是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们已提出和论述过的。马克思在这里是批评前人在这个方面的“肤浅的看法”,澄清理论是非,并提出自己在这些问题上的系统和深刻的见解。马克思并没有将生产关系的内容固定于四环节之中。比如,《资本论》中讲资本的原始积累,讲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讲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讲人口规律,讲人的全面发展;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讲共产主义的两个阶段的划分;等等,都难以将其纳入四环节中的某一环节或某几个环节中。其中有些是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有些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历史结果和趋势,有些又属于另外的范畴。有必要说明,马克思是不赞同按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建立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他指出:“在詹姆斯·穆勒那里,有一些不适当的章节划分:《论生产》,《论分配》,《论交换》,《论消费》。”[9](P92)由此可见,我国当前不少政治经济学教材将研究对象从生产关系的“三方面”转向再生产的“四环节”固然是可以的,有必要研究阐述马克思所阐明的“四环节”各自的关系和相互关系,但不宜说马克思把生产关系界定为四环节的关系,也不应将研究的范围只限于这四个方面。

 四、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

  新中国建立后,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乃至决策层所关注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由于马恩的论著中曾认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商品生产将会消亡,而且成为后来长时期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统一观点,直到十月革命后的前期,列宁还试图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因为在实践中行不通,改行新经济政策。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的商品生产的命运问题,曾是苏联学界长期讨论的问题。1952年,斯大林发表了当时有很大影响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以权威的形式既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存在的必要性,又提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只有消费品是商品,而且提出“应一步一步地缩小商品流通的活动范围,而扩大产品交换的范围”。我国后来关于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讨论,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进行的。

  1950年,《学习》杂志先后发表了几篇论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的文章。沈志远发表于该刊1950年第12期的《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价值规律》一文,肯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认为这决定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商品买卖发生于两种场合:“一种是各个社会主义企业(包括国家的和集体农庄的)之间的买卖,另一种是社会主义企业与苏维埃劳动人民———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之间的买卖”。肯定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集体经济以及与劳动人民之间的商品买卖关系。而且指出,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商品买卖关系的原因,一是社会分工,二是“在社会主义阶段上国营企业的财产独立经营之必要”。这个早期观点,在我国商品经济理论发展史上具有历史价值。

  1953 年以后直到1966年之前,我国理论界关于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一直此起彼伏。在1956年“三大改造”结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相联系的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问题,成为需要研究的现实理论问题。1952年第4季度发表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以后,1953-1954年,报刊上发表了一些研究“新民主主义社会”或“过渡时期”的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问题的文章。1956-1958年,随着我国“三大改造”的完成和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的论著显著增加。

  在当时的有关讨论中,对“商品经济”这一概念有不同的理解。由于马、恩著作中没有商品经济概念,在斯大林的对我国有影响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也只讲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商品交换,而未讲商品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央有关文件中一般也不用“商品经济”概念。因而,在理论界有关讨论中,对要不要使用“商品经济”概念,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还认为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概念。其实,商品经济就是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的统称。许多西方经济学论著包括其权威性的经济学辞典中,并不用“商品经济”一词。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概念。我国也有一些学者较早使用商品经济概念。我在发表于《光明日报》1962年7月21日的《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看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一文中同样使用了商品经济概念。

  在我国有关商品经济问题的讨论中,存在多方面的不同意见。

  首先,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哪些产品是商品或不是商品的认识存在分歧。对斯大林所提出的两种公有制形式之间交换的产品是商品的看法,多数学者认同。但对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和职工到国营商店用货币购买消费品,是否是商品交换,看法不同。有的肯定,有的否定。持否定意见的主要根据是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和国家职工到国营商店买东西,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是全民所有制内部的关系。有的学者还认为,国家职工到国营商店买东西,形式上是交换关系,实质上是按劳分配关系,是持劳动券(以货币形式)去领取消费品。而农民去国营商店买东西,就是购买商品,因为是两种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所有权转移。另外,还有社会主义非商品生产论、商品生产趋向消亡论、商品褪色论、部分商品性质论等多种观点。

  肯定国营企业之间、职工与国营商店之间的交换也是商品交换的学者,所持的理由是,国营企业虽都属全民所有,但各自是企业的实际占有者,不同的实际占有者之间的交换也是商品交换。职工和农民与国营商店之间交换,存在所有权的转移,由国家所有转为个人所有。

  其次,意见分歧较多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是什么?除两种公有制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其原因的认识外,还有按劳分配决定论;按劳分配与经济核算决定论;劳动收入和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决定论;社会分工决定论;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决定论;国营企业独立的经济利益决定论;等等。

  我的观点是:两种公有制形式之间的交换以及居民购买消费品是否是真正的商品交换问题,这无疑是应该肯定的。否则,比斯大林的观点都倒退了。问题的难点在于国营或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换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斯大林否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其实这是国营企业传统体制实际情况的理论反映。因为在指令性计划经济条件下,工业生产资料诸如钢铁、煤炭、机器等都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行调拨,而不是通过市场买卖获得的。有的学者说这种调拨关系是具有计价形式的产品交换,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是符合传统体制的特点的。但有的学者把传统体制下生产资料计划调拨的经济称之为“具有自然经济特点的产品经济”,并不科学。因为自然经济是自己生产自己消费、没有交换关系的经济。而计划调拨,也是交换关系,不过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交换,而是更多地符合产品交换关系的范畴。

  我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中的生产资料也应是商品。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也应是商品关系,是从改变现实的角度出发的。我在1959年发表于《学术月刊》第11期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研究方法问题》一文中,不赞同社会主义非商品论、全民所有制内部非商品论、生产资料只具商品外壳论等。明确提出:否定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是商品,“是忽视了不同国营企业之间的独立权利和利益,只看重了它们的统一面,而看落了它们的矛盾面。”我在多篇论著中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诸国营企业虽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但各企业是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实际占有者。不同国营企业在占有上的差别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别所形成的企业经济效益上的差别,要求实现为企业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这种企业利益上的差别,只有通过商品价值关系才能实现。不是先有企业的独立的经济利益,决定了商品经济关系的存在,如有些学者所主张的那样。而是只有通过商品经济关系,才会实现和使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

  1958年我国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理论界的商品生产消亡论又有所抬头。毛泽东在同年11月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谈话中,强调指出了继续保持和发展商品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他还不指名地批评了陈伯达急于消灭商品生产的“左”的错误。他指出:“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我们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人表现得更‘左’,主张现在就消灭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他强调“要有计划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0](P43“7) 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10](P435)1959年3月30日,毛泽东在批转山西省委的一个文件中说: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1](P172)这一理论观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毛泽东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观点,在理论认识上超越了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的有关观点。

  正是在毛泽东的这一重要理论认识的指导下,我国理论界在1959年将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问题的研究与讨论推向前所未有的新的高潮。当时全国报刊发表有关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问题的文章近400篇。1959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在上海召开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会。多数人的观点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但原来有争论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国营企业之间进行的生产资料交换和职工到国营商店买消费品是不是商品的问题,有三种见解:是商品;多少带有商品的性质;形式上像商品,实质上不是商品。

  1960年至1966年,讨论的重点有所变化。关于价值决定、等价交换、价值与价格、价值规律、生产价格等问题的讨论比较热烈。社会主义生产价格论引发了争论和错误批判,特别是孙冶方同志有创见的理论观点,遭到有组织的错误的批判。先是内部批判,1966年8月8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批孙冶方的“理论”》一文。随后,许多报刊展开批判,认为孙冶方主张“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之上”,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经济蜕变为资本主义经济;主张给企业相对的独立性,把折旧下放给企业,就是鼓吹经济自由化;主张用利润指标牵企业的“牛鼻子”,就是要把社会主义企业变为资本主义企业。事实证明,孙冶方的观点是正确的。

  在“文革”十年中,学术界万马齐喑。“四人帮”利用媒体宣传商品生产产生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把集市贸易看做是资本主义关系,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理论界批驳了他们的有关错误观点。

  需要说明一点:在改革开放前关于商品生产或商品经济的讨论,都没有涉及“市场经济”概念。讨论价值规律调节问题,也不提“市场调节”。因为当时认为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都是资本主义的经济概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改革传统经济体制,就需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就需要突破对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关系的传统认识,需要进一步认识与评价商品经济与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又引起了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什么的争论。有的说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有的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有的说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商品经济,但又有两种不同的具体看法:或是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有商品的计划经济;或是强调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我认为,当时的这种争论如果能分清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对认识问题的所在会更明确些。应分清究竟是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上对其判断,还是从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判断。由于在长时期中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因而有的学者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而不赞成将其归结为商品经济。而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学者,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着眼点。一种是从本质属性的角度进行界定的;另一种是从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角度进行界定的。

  我认为,从本质属性上界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是不科学的。因为商品经济存在于几个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不能用共有的经济形式表明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属性。我们可以说手工业经济是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但这三种经济的本质属性是不同的。马克思曾一再批判资本主义的辩护士把资本主义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的简单关系的错误。商品经济既不能用以说明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也不能用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如果从本质属性上界定社会主义经济,可以说社会主义经济是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经济。也可以说,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重视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讲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主要是从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着眼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运行形式,可区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交换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既不是自然经济,也不是消灭了商品经济后的产品交换经济,而依然是商品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有必要说明,商品经济虽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但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既是针对社会主义非商品经济论的,更是要肯定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商品经济不是外加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是搞活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环节,是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不可或缺的经济形式。搞经济体制改革,就要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就要强调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否定社会主义经济非商品经济论,是为改革开放提供理论支持的。强调商品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实质上是要求重视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并提出:改革计划机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决定》将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统一起来,不过侧重点落在强调商品经济上。党的十四大报告回顾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的重要意义时指出:它“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五、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央公开的正式文件中,在一个较长时期中讲商品生产、商品经济、市场调节多,而不讲或少讲市场经济。这是因为,第一,无论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还是从西方经济理论来看,传统的理论观点都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在西方经济学论著中,把私有制作为市场经济核心内容。有的将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作为内涵相同的概念使用。第二,从经济实践来看,资本主义发展的几百年中,都是实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而自十月革命以后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曾长期实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

  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历史过程来看,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我国有些学者将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内涵相等同,这不符合中国的经济实践与历史事实。第一,不能因为西方学界没有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就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是同义的。要知道,在西方的论著和词典中一般没有商品经济概念,只讲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一词,也是在20世纪才流行起来的。所以在马恩的著作中,也没有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概念。在列宁的著作中提出简单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并运用了市场经济概念。列宁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作为两种对立的制度性范畴看待。第二,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也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但市场不起调节经济的作用。调节商品价格、调节生产和供求关系的是国家计划。因此,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是计划而不是市场。党的十四大报告把市场经济界定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既然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商品经济不起资源配置作用,因而还谈不上是市场经济。第三,中央有关文献中是将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作为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的。例如,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但同时又指出: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第四,我国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便存在多种性质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的统一。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或商品经济,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或商品经济,有以个体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它们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是不同的,不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但市场经济与此不同,不能将多种所有制经济划分为多种性质的市场经济,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个体小市场经济。因为市场和市场经济是统一的,多种所有制参与的市场对不同的所有制经济都一样起资源配置作用,具有同一性。正因为存在上述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从总体上看,我国经历了由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与实践,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的历史阶段与过程。

  讨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思想的提出和发展,需从学界和决策层两个方面来研究。先从学界来看:1979年4月在无锡市召开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的研讨会。由于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召开的,学者们勇于提出一些新的见解。有的学者如于祖尧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另外,刘国光和赵人伟发表于《经济研究》1979年第5 期的论文《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也提出:“与计划经济相对立的不是市场经济,而是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市场经济是自然经济的对立物,而非计划经济的对立物。”这种关于市场经济的观点,尽管仍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提出的,但也是一种超前思想。在改革开放的前期阶段,主流理论观点是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看做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属性的范畴,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反对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有位大学教师,提出应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受到了学界的批判。而当时的批判者又是后来市场经济的积极的倡导者。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出与发展中的曲折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大变革时代人们在理论认识过程中的思维演变。举例来讲,我们所尊敬的一位在经济理论和经济工作中很有贡献的经济学界的老前辈,在1982 年5 月4 日的一个报告中说:“我们看到也确实有个别同志提出了一些错误观点,例如,有一个大学经济系的一位学者,写了一篇文章说: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实行国家集中统一计划经济的任何物质条件。出路是逐步地有节奏地扩大市场经济。像这样的观点,绝大多数同志都会是反对的。持这种观点的只是个别人,起不了多大作用,但这也表明,理论界确实存在混乱现象,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12](P106)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当时理论界绝大多数人是反对否定计划经济,全面实行市场经济的。另外,1983年《工业经济管理丛刊》第9期刊发了两位著名经济学家的论文,也批判了前述那位大学教师的“从计划经济改变为市场经济”的观点,论文中说:“否认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下的计划经济有任何优越性,……出路何在呢?文章认为唯一的出路是实行资本主义的经济措施,实现‘从计划经济改变为市场经济’的‘较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显然,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就是“实行资本主义的经济措施”。论文对此观点展开了批驳,说它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主义论战中以米塞斯和哈耶克为代表的“反对社会主义派的观点相似”。有必要指出,我们不应用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已经发展了的理论和实践去评判上述观点。因为它代表了当时的主流思想,也与当时决策层的指导思想相一致。例如,198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我们所要建立的管理体制“不同于资本主义那样的市场经济”。1984年9月9日,国务院总理**写给邓小平、陈云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中说:“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获得同意并公开发表。同年,获得邓小平高度评价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讲:就总体上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1987年3-6月,李先念主席在《改革开放政策符合中国国情》的几次谈话中讲:“改革,开放,绝不是全盘西化,当然不是取消计划经济,去搞市场经济”。直到1989年,江泽民同志在国庆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又强调说:“如果一味削弱乃至全盘否定计划经济,企图完全实行市场经济,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必将导致经济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混乱。”

  理论界的多数学者当时并不知道,早在1979年,陈云、邓小平等就在内部提出见诸文字的局部市场经济问题。他们把市场经济与市场调节作为含义相同的概念使用。在内部谈话时,将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并用,为减少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公开正式讲话时,多用市场调节。这个问题在后面再谈。需要重视的一点是,从有关资料来看,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最早提出在计划经济中引入市场调节的,是李先念于1979年4 月5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的号角,那么,改革的理论与具体部署是在李先念的这次讲话中代表中央提出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弊端很多,非逐步改革不可。讲话论述了现行经济体制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我们的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主张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由国家统一计划,“其他产品由企业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自行确定生产数量,允许自产自销,价格有的由国家规定,有的根据供求关系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浮动,企业之间可以进行竞争”,国家“要自觉运用价值规律调节生产,以求得最好的经济效果……国家要运用经济立法,经济政策和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李先念的这一讲话内容,对学界回顾和研究改革开放的历史和经验,或是回顾和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都是值得重视的一个文献。第一,这里公开正式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奠定了我国改革前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第二,提出国有企业之间可以进行竞争,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一大突破。马克思主义传统理论认为,竞争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特点,是弱肉强食的斗争。社会主义只有竞赛,而没有竞争。其实,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或实行市场经济,必然会有竞争。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第三,事实上讲话初步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第四,提出国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调节生产,其调节对象首先包括作为辅体的市场调节(市场经济)部分,也包括作为主体的计划经济部分。正是由于李先念的这一讲话代表中央的改革的指导思想,理论界展开了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关于社会主义竞争,关于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关于自觉运用价值规律调节生产,关于重视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经济效果,关于价格体制改革等问题的讨论,政治经济学的教材中也纳入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有必要指出,在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改革思路上,在改革的前期阶段,邓小平与陈云、李先念等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有的学者把陈云归之为计划经济派,**归之为市场经济派,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在中央决策层,最先指出传统计划经济的弊端,主张引入市场调节即市场经济的是陈云,邓小平是完全同意陈云的主张的。

  1979年2月22日,李先念在听取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汇报时说:我同陈云同志谈,他同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是大补充。国内要竞争一下,不管东西好坏,都由商业部门收购不行。[13](P236)这里所讲的作为补充的市场经济,是公有制首先是国有经济中的市场经济。突破了将市场经济与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传统观点。陈云和李先念这一谈话的内容是后来才公开的,所以一般人们长期并不知情。

  1979年3月,陈云写了《计划与市场问题》一文,进一步指出了传统计划经济的缺点。主要缺点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提出社会主义应有两部分经济:计划经济部分,是主要的;市场调节或市场经济部分是次要的。在原文中将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作为同一概念并用。如文中讲:“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14](P247)陈云所写的此文的内容也是后来才为大家所知情的。不过,陈云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市场经济)的理论思想已由上述李先念在1979年4月5日的讲话中完全体现出来了。

  怎样准确把握邓小平于1979年11月26日与外宾谈话时提出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呢?有些学者将其解读为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相区别的不同的改革思路,认为那时已提出与他于1992年南方谈话相同的或与现在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同的模式。其实,这样解读并不符合其原意。事实上邓小平这里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问题的谈话,与陈云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他讲“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所谓“也结合市场经济”,与“也结合市场调节”是同义的。因为计划外的由市场调节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应是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的含义相等同,而不应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含义相等同。

  这里会产生一个问题:既然邓小平和陈云、李先念等在1979 年就提出市场经济问题,为什么此后的有关中央文件和领导人讲话要否定市场经济呢?其实后者是从总体上讲不能全盘否定计划经济,完全实行市场经济,并不否定起辅助作用的与市场调节同义的市场经济。例如前引江泽民同志的讲话,是不赞同“全盘否定计划经济”,“完全实行市场经济”。实际思路仍是主张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应当明确,邓小平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理论也有一个发展过程。1989年6月9日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话中提出“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在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些,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5](P306)这里所讲的“相结合”关系,已经不是原来“为主”“、为辅”的板块结合关系,而是一种有机结合关系。

  邓小平在1992 年初的南方谈话中,进一步发展了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问题的理论认识,突破了将二者作为不同经济制度属性的范畴,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两者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两者都是手段。正是这一南方谈话将我国的改革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并由党的十四大将其确定下来。

  在经济理论研究中,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有关的一些概念和理论观点还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的空间。这里提出三个问题:第一,计划、计划调节、计划经济是同一概念还是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市场、市场调节、市场经济是同一概念还是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显然,计划不等于计划经济;市场也不等于市场经济。在邓小平的论述中是将其作为内涵相同的概念使用的。他讲:“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我认为,我们在经济学研究和教材编写中,应主要把握邓小平这段话中的这一核心思想: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不要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作为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制度性特点。我们的经济学教材和论著中,不应照抄邓小平的原话。因为不能用“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来论证“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二战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搞经济计划,但并不实行社会主义国家曾普遍实行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人家明确声称,自己的经济计划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是严格区分的。也不能用“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来论证“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传统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也始终存在市场。但有市场不等于实行市场经济。政治家讲话可以不细抠名词概念,读者重在领会其精神实质。但经济理论研究和经济学教材编写应当重视概念的准确性与逻辑的严密性。

  第二,讲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就表明两种手段都可以使用。资本主义国家既实行市场经济,又实行经济计划和计划调节,运用了两种手段。我国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还要不要运用计划手段进行计划调节?江泽民同志于1992年6月9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是要落实邓小平重要谈话精神的,是为十四大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理论准备的。他在讲话中说:新的经济体制“在经济运行机制上,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16](P2069)而且转述邓小平的见解:“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都得要”。[16](P2074)讲话中既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不否定计划经济,而是“都得要”。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的推进过程中,完全否定了计划经济,连计划调节也不讲了。这究竟是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逻辑必然,还是另有原因,一直没有见到理论上的说明。我认为,全面实行市场经济是与传统指令性计划经济不相容的。但不应排斥和否定指导性计划和计划调节。日法等资本主义国家不仅重视经济计划,还讲“经济计划化”,既搞市场化,又讲计划化。我们连“计划”都要改成“规划”,有无必要?

  第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两个概念混同起来。社会主义经济是属于经济制度范畴,而市场经济属于经济体制范畴。如前所述,市场与市场经济是统一的,所以非公有制经济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这也是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私营经济与外资企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不能把资本主义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2版.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资本论[M]. 2版.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第47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第24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 斯大林选集[M]. 下册.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 毛泽东文集[M]. 第5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2版.第4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2版.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第26卷(III).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0] 毛泽东文集[M]. 第7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M]. 第8 册.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12] 薛暮桥. 我国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改革[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3] 陈云年谱[Z]. 下卷.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

  [14] 陈云文选[M]. 2版.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邓小平文选[M]. 第3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6]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Z]. 下册.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