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陈彦斌:推进供给侧改革仍需总需求管理的配合
发文时间:2016-03-08

自2015年11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多次提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其中去产能尤为迫切。一方面,产能过剩使得工业品价格持续走低,PPI已连续46个月为负,导致各产能过剩行业的整体盈利空间大幅收窄,企业经营日趋困难。另一方面,为避免产能过剩企业倒闭引发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需要持续不断向这些低效率企业投入信贷等宝贵资源,从而在低效率企业和高效率企业之间形成了明显的资源错配。长此以往将会降低全社会生产效率,不利于长期经济增长。

以往我国主要通过扩大总需求来消化吸收过剩产能,短期内产能过剩的程度会有所缓解,但过剩尤其是低效的产能并没有被淘汰掉,因此扩大总需求只是延缓了产能过剩爆发的时间,并不能根治。我国的产能过剩问题有体制性根源:地方政府为了追求高增长和高税收,往往会大力扶持钢材、水泥和汽车等具有高投入高产出特征的产业;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容易导致重复建设,从而引发产能过剩;当出现产能过剩时,地方政府又往往通过补贴等方式给本应被市场淘汰的企业“输血”,使得产能过剩问题持续存在。要想根治产能过剩,需要借助于供给侧改革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淘汰掉产能过剩行业的低效率企业。

推进供给侧改革在长期会提高潜在经济增速,但在短期会加大经济下行压力,因此需要扩张性总需求管理的配合才能顺利推进。面对20世纪90年代末的产能过剩问题,中央开展了以国企改革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淘汰掉低效率国企并经过新陈代谢之后的中国经济轻装上阵,再加上外部条件改善等有利因素,中国潜在经济增速显著提高,从而实现了2002年以后的新一轮高速增长。但不能忽视的是,当时去产能给中国经济与社会带来了较大压力,仅1998年和1999年从国有企业下岗的职工数量就多达2200万左右。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中央在推行去产能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总需求管理,比如通过财政补助给予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并出台优惠性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鼓励非国有企业接收国企下岗职工。

当前如果大力推进去产能,很可能会导致就业压力突显。据统计,我国劳动力市场虽然求人倍率还高于1,但是2015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求人倍率分别只有1.06和1.09,处于2013年以来的低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制造业PMI就业指数已连续43个月低于50%的枯荣线,非制造业PMI就业指数也已连续11个月低于50%。此外,一旦落实去产能方案,很可能在一些产能过剩严重的省份出现地区性失业潮。基于此,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辅以扩张性的总需求管理政策。特别是针对作为吸纳就业主体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税负过重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必要采取以减税为核心的积极财政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并通过适度宽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从而让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起来以承接去产能引发的就业问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最新进展表明,总需求管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比传统看法要更加强大,精巧设计的总需求管理方案不仅可以有效应对需求冲击,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应对供给冲击。货币政策的最新实践表明,设计良好的通胀目标制可以较好地应对供给冲击,这超越了总需求管理应对供给冲击必须在产出与通胀之间权衡取舍的传统看法。一方面,大多数通胀目标制国家均以核心通胀率为目标,这就至少排除了食品或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第一轮供给冲击的效应;另一方面,免责条款允许中央银行调整通胀目标以应对不可预期的供给冲击。例如,德国央行在应对1979年石油供给冲击时将通胀目标从2%提高到4%,因为冲击带来了“不可避免的价格上涨”,这避免了过度紧缩货币政策可能引发的产出大幅下滑。因此,在应对供给冲击时,既要注重从供给侧入手,也要充分利用总需求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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