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黄卫平: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当复杂
发文时间:2010-03-02

经济体制改革的下一步攻坚

  合力攻坚。
  它是一个划时代的理论创新。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横空出世,中国人为之振奋,终于可以摆脱姓资姓社的纠缠,可以理直气壮地搞市场经济了。世界为之震撼,“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最伟大的天才构想”。国际舆论如此评价。

  它是一个理论与实践互为验证的创新结晶。它的提出,凝聚了中共几代领导集体的智慧,凝聚着全体中国人的大胆探索,凝聚着中国人民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的理性创造。

  它是一次财富核聚变。朝着这一目标奋然前行,中国的国家财富、企业财富、阶层财富、家庭财富及个人财富都有了重要增长。国际舆论认为,中国持续快速的高增长,部分中国人即时致富,即时消费,中国用30年时间完成了美国用了60多年,欧洲用了一百多年达到的财富规模和富裕程度,已经迅速进入了消费社会。

  它是一道横亘于中国与西方发达世界之间的认知难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谈了15年,可以说就谈了四个字,这就是“市场经济”。但时至今日,美国、欧盟和世界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仍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使得这些国家和国家集团能够方便地在自己的武器库找出“贸易保护”、“市场封锁”、“政府补贴”、“低价倾销”、“操纵货币”等轻重武器,肆意“敲打”和“教训”中国。

  它显示了一种迥异于西方市场经济模式的另一种可能,并且越来越散发出难以抵挡的魅力。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赞美它也罢,诋毁它也罢,它终归是一个巨大的现实存在。尤其是在抵御这一轮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竞赛中,中国经济率先走出谷底,企稳回升,其中GDP在2009年实现了8.7%的增长,整体显示了灵敏、高效、强大的反危机能力。基于此,全球众多媒体对于“北京共识”、“中国模式”的讨论更加热烈。与此相映的,则是建立在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之上的“华盛顿共识”,在全球推广及实践20余年效果不彰,鲜有成功的案例,有的发展中国家因为套用了这一模式甚至陷入了发展的停滞和衰退。

  它伴生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经济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能源资源的代价过大,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型,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局面亟待扭转,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亟待约束,权贵资本、垄断性行业、特殊利益集团对公共利益空间的侵蚀亟待遏制,官员腐败、钱权交易、权力寻租现象亟待铲除。

  它并不完善,也谈不上完美,更没有完结。按照预设的时间表,2010年,也就是到今年,中国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目标”冲刺的特殊年份,我们冷静地回头看,是为了更加理性、更加科学地沿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轨道向前走。


  《瞭望》文章:经济体制改革的下一步攻坚

  一些关键的深层次的问题迟迟不能下决心解决,既可能产生改革疲劳症,也可导致问题多发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今已是第十八个年头。十八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大致经历了酝酿提出、初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的阶段,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还需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针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央党校原教育长李兴山教授在评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的同时强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了攻坚阶段。”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西方的市场经济体制复杂得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黄卫平教授指出。

  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教授也认为目前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下一步需要敢于“碰硬”。

  “如果一些关键的深层次的问题迟迟不能下决心解决,就会出现新旧体制长期并存,以及计划不计划、市场不市场、体制不伦不类、改革半截工程的问题”,李兴山提醒道,“目前所屡屡发生的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除了与个人的道德品质有关,与当前我国新旧体制并存所造成的种种漏洞也是密切相关的。”

  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回顾十八年的历程,李兴山认为,“应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正在向完善的目标迈进。”在他看来主要有四点标志:

  首先是政府职能有很大转变,市场化的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指令性计划已经取消,行政审批在数量上大大减少,95%以上的产品价格已经放开,包括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已初步建立。政府职能正在由过去的高度集中、包揽一切,转变到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的轨道上,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了良好的前提和条件。

  “完善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也正在形成”。在李兴山看来,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建立宏观调控很大程度上要以总量调控为主,不能再以管理微观经济为主。“现在的宏观调控基本上由过去的指令计划转为指导计划,对总量进行调控,而且以经济手段为主,利用利率、税收、货币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

  其次,所有制结构有很大调整,国有企业改革有很大进展。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非公有经济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与国有、集体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也有很大进展。企业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都有很大变化。

  其三,分配制度有很大改变,社会保障有很大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平分配、并以共同富裕为发展目的的经济,不是两极分化的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但是,仅就市场机制本身来说,由于其对资源的配置只青睐于那些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强势部门和企业,市场竞争也必然要优胜劣汰,因此并不能自然保证公平分配和共同富裕,相反会形成垄断,甚至导致两极分化”。李兴山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要制定合理的分配制度,同时加强社会保障,以能既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又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稳定”。

  在他看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本着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原则,对我国的收入分配体制,包括劳动就业体制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革。从就业体制来说,基本上打破了原来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制度,普遍实行了可以双向选择的合同制、聘用制。从分配制度来说,基本上打破了原来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制度,建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包括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并存的分配制度。与此同时,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

  其四,法制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道德经济,不是自由放任、竞争无序的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立法和司法工作也在不断加强。到目前为止,有关规范市场经济各种行为的法规条例已陆续制定和颁布,其中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出台,李兴山指出,“不管是从理论还是法律上来说,都是我国立法史上的重大突破,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的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李兴山以金融监管为例,“目前即使在金融业最发达的美国,也很少有能真正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专门机构,而我国则建立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督机构体系,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市场经济并无统一标准

  针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李兴山指出,“什么是‘比较完善’,目前来看,并没有具体的划分标准,只是作为一个笼统目标提出。从现实来看,无论从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基础,还是市场化程度,抑或是从已经形成基本的市场体系的微观基础来看,都比过去有了大大的提高。应该说,十八年来我们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黄卫平教授以去年底备受关注的“国进民退”讨论开始,“有人认为是体制改革的倒退。如果这么看的话,对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程度的判断就会不同。但是在我看来,它是中性的。”

  “意大利也有大型的国有企业,并没有人认为其不是市场经济”。黄卫平以其在意大利学习的见闻为例,“刻意追求民进国退,或者国进民退都是不科学的。应该根据当时的情况,根据资源环境配置是否有效来判断”。

  但在彭真怀看来,以山西煤炭新政为例,用不要带血的GDP为原因,事实上是强化了国有煤炭企业,“国企、央企过分强大,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突出的表现是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带有倾向性,国有企业被视为顶梁柱,从去年一揽子计划的4万亿投资计划即可见一斑。结果一部分投资被用于了房地产开发,去年频频出现的地王大多是国企。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体制改革的回潮”,彭真怀认为。

  “中国的市场经济和西方的不一样”,黄卫平认为不能用西方现成的观点来看中国的市场经济,“一是西方的市场经济是自下而上形成的,而中国的市场经济是自上而下的,而且明确将市场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二是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人为设计的,这个设计是否与中国经济发展实际要求相符合,有待于实践的检验,有时难免会发生与实际错位的情况;三是西方国家例如英国的市场经济经历了圈地运动的‘洗礼’,逐步建立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经济,而中国目前仍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建立信用制度还需要很长时间。由此可见,中国的市场经济比西方的复杂得多”。

  “什么是市场经济的标准,各个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西方国家的标准有一些是合理的,有一些则对我国不一定合适。比如,西方市场经济提倡经济的自由度要大,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宏观调控是应有之义”。李兴山指出,“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另一方面西方自由主义的老路被实践证明并不是尽善尽美的。”

  对于备受关注的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黄卫平认为,“有时候微观和宏观并不是一回事。”针对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西方国家有很细的标准,黄卫平介绍,“美国有6条,欧盟有8条,这其中涉及到他们对中国的补贴、政府管制怎么看等问题。”

  完善阶段也是攻坚阶段

  “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之后,时隔整整十年,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李兴山指出,“据此,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通过十年的努力,已经由建立阶段进入到了完善阶段。但关键是究竟应当如何理解这个‘完善’。”

  “按照一般的理解,所谓完善就是收尾,就是在基本建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进行修修补补、填平补齐、改进完备、锦上添花。但是,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完善’来说,却不能作这样的理解。实际上这里所说的完善,不是收尾,而是要继续深入”。李兴山指出,所以可以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了完善阶段,也就是进入到了攻坚阶段。

  “中国改革开放30年,凡是在当时条件下好改的、能改的,都已经改得差不多了。剩下需要完善的,都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因此需要打攻坚战”,李兴山指出,“就行政管理体制来说,政府职能虽有很大转变,但以行政审批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还未从根本上改变。就国企改革来说,虽然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等方面的改革有很大进展,但对于到底要不要政企分开、能不能分开以及如何分开,目前在行动上尚在迟疑。就农村改革来说,我们不但要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还要解决城乡二元体制结构问题,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城乡一体化。而后者的改革则更为复杂。就分配制度改革来说,我们不但要解决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还要解决国民收入分配中‘两个偏低’的问题,否则就不能真正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

  “而且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涉及到经济体制改革,而且涉及到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文化教育体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没有这些改革的同步和配套,经济体制改革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而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改革,比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有更大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要打攻坚战。”李兴山强调。

  彭真怀也认为中国的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下一步改革面临“碰硬”。首先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还没有真正的制度化。彭真怀以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为例,认为在没有建立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补偿机制以及税收调节机制的情况下,这是违背市场规律的。

  其次,需要进行比较完善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彭真怀以“中央政策部门化”为例,在他看来,大部制的改革因为各部门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力而变得目标不清晰。改革的不彻底,导致了财富权贵化,权力寻租,以及腐败的发生。

  “要加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须要继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李兴山指出,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要衡量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大量的审批。”

  “什么叫审批?本质上就是政府配置资源”。李兴山以“驻京办”现象为例,“驻京办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由于存在大量审批,所以需要跑‘部’‘钱’进。尽管目前的审批改革有了很大进步,审批项目的数量大大减少,但本质上改变不大。审批改成备案,而备案的环节比审批还复杂。”

  这表明“进一步的改革必然要涉及到政府各部门的既得利益和权力的分配”。李兴山指出,“审批的主体是政府,依靠审批文来改革审批是不可能的,也是改不彻底的。”

  值得注意的是,李兴山提醒:“我国经济体制的这种渐进式改革如果时间拖得过长,一些关键的深层次的问题迟迟不能下决心解决,会出现新旧体制长期并存。在这一时期,既可能产生改革疲劳症,也可能是问题多发期。如果不下决心攻坚克难,将是改革面临的最大隐患。”

  政府职能转变是关键

  李兴山以历经改革多年的国企改革为例,“什么是中国的国企改革,企业改革加政府改革,问题在企业,但根子在政府。”

  “现在的改革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系列的转变都要以体制转变为保障。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来看,转变的动力一是市场,二是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李兴山指出,“单纯追求GDP就与科学发展观的结果不一样。”

  之所以市场体系的建立与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缘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转变而来的。原来是政府管理,现在需要放到市场去解决。“下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转变政府职能,首先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李兴山指出。

  建立服务型政府,使资源配置真正转移到以市场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但这一改革,不但涉及到许多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问题,而且主要是靠政府自己改自己。通常说,革别人的命容易,革自己的命难。因此必须要有自我革命和打攻坚战的决心和勇气。

  鉴于进一步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跨部门、跨领域的系统性改革,因此,李兴山担心,“面对这种复杂而深层次的改革,只靠某些部门来主管,或者只是自己改自己,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改革攻坚战的领导,为使各项改革步步深入,李兴山建议,“虽然不一定要重新恢复过去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但还是应当有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协调机构,以负责对整个改革的规划、协调和督促检查。”这样,就可能会使改革的攻坚战不只是说在口头上、写在字面上,而是能真正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体现在预期的成果上。□

《瞭望》文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

  传统经济学理论,包括西方经济学理论和马克思经济学理论,都不认为社会主义能搞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要坚持搞公有制,就不能搞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提出和丰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198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观点。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的观点。特别是,邓小平从1979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到1992年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等重要论断,从根本上破除了市场经济姓“资”、计划经济姓“社”的传统观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指明了方向。

  在上述基础上,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所作的讲话中,首次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之后,10月12日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基于当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设计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从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看,总体上说,这一改革进展是顺利的、实践是成功的。□(文/李兴山)

  《瞭望》文章:市场体系补足“短板”

  市场体系,作为关键性要素,其自身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对于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尚前名

  市场经济,其核心就是使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市场体系正是市场机制的载体,市场机制必须通过市场体系才能发挥调节作用。

  从概念上看,现代市场体系是由各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所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从有形客体与载体上看,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和资金、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产权等各类要素市场;从无形构件与支撑体系上看,市场体系还包括上述各类市场运动、变化、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机制。

  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过程本身就意味着其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多年来,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但同时,按照中央“不断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存在的诸多问题亟待破解。为此《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走访了多位业内专家。专家们指出,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需要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制度等诸多方面下功夫。

  二十年走完一二百年的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与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大体上经历了从商品市场建设为主,到推进要素市场建设为主的两大历史阶段。多位受访专家认为,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建设,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出现了很多标志性的趋势和特点。

  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总量和产品的商品化率明显提高。

  商品市场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经过30年改革开放,随着国民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国商品市场快速成长,国内市场规模和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多层次的商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建成。包括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资料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商务部研究院流通战略研究部副主任张育林解析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适应了消费者消费行为、消费需求、消费结构的变化,不断满足着市场的即期消费需求,挖掘着潜在消费需求,创造着崭新消费需求。

  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共创办了9万多家商品市场,市场摊位数、营业面积分别为283.9万个、2.1亿平方米,年成交额52458亿元,其中成交额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数量达4567个,成交额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有1005个,最大的市场成交额达900多亿元。

  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市场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品市场格局,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商业网点基础设施。商品市场的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发达国家探索了一二百年形成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业态,我国不到20年都发展起来了。

  各类生产要素加快发展,要素市场初具规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的商品市场日益完善,市场功能日趋扩大。同时,诸多要素市场构成的统一体,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可流动性以及流动效率决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也决定经济系统的活力和市场绩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陈甬军表示,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国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力度加大,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要素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资源配置的效果明显改善。金融市场、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产权市场和土地市场等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确立。

  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实际上,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就不断加快。”陈甬军表示,商品市场上,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

  “市场调节价格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96%、93.9%和87.6%。同时,政府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化,成品油价格改革正式推出;推进了农村电力价格管理体制的改进;改革了粮食、棉花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供水、运输等方面的价格改革。政府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由中央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种类也明显下降。在电信、铁路和公路运输、民航机票、药品和医疗服务等价格的制定中,引入了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和专家审议制度,增强了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此外,技术、信息、劳动力、产权、房地产市场等商品和服务价格,也有相当部分由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在汇率形成方面,从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统计、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提高了汇率的市场弹性。市场供求关系使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市场微观主体再造已经完成,多元化市场主体空前活跃。

  当前,我国多种所有制结构日趋多元化,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共同竞争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国民经济的微观活力增强。

  “公司制改造推动了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国有企业的数量虽有很大减少,但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却有很大提高,企业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都有很大变化。”

  尽管给出了很高的评价,但在经济学家、中央党校教授李兴山看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中的最大亮点却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异军突起。“就贡献来说,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一半以上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90%以上的新增就业是由非公有经济解决的,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完成的。”

  他指出,所有这些,都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微观基础和巨大的发展动力。

  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现代社会信用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初步建立。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府规制框架。相继出台了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李兴山认为,这些不管是从理论还是法律上来说,都是我国立法史上的重大突破,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的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仅以金融监管为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督机构体系,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现代信用体系建设也开始受到重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进入正式运行。

  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开始形成。全国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2005年建成并开始运行,这个体系包括4个直接监测系统,3个间接监测系统及全国商品流通数据库;包括被监测的21大类600种消费品和11大类300种生产资料;检测区域包括258个地级城市、147个县和5000多个市场;还可以即时传输世界11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

  尚难言健全

  “虽然成绩斐然,但我国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还难言已经健全,部门和地区割据现象依然严重,市场体系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张育林的观点代表了不少受访专家的共同看法。

  在受访专家们看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当前的市场体系建设还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实现统一开放。

  统一,是指各类市场组合形成一个统一体,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不存在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

  “然而,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的分割、封锁以及垄断问题始终存在,困扰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全国统一市场仍未真正形成。”张育林坦言,仅以城乡市场一体化为例,虽然国家早就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的城乡市场体系,但“直到今天,从全国范围看,除个别地方以外,市场体系建设基本上仍是城市归城市,农村归农村,没有很好地协调发展。”

  对外开放有余,对内开放不足,是我国市场体系广被诟病的另一大不足。陈甬军指出,不同地区、部门的市场分割和封锁,始终是困扰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健康发育的突出问题,并且其表现形式也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换。

  “已由20世纪80年代主要保护本地资源,限制资源流出,发展为以封锁市场、包括本地商品和市场为主。同时出现了利用所谓的技术标准壁垒保护本地商品的新手段。”陈甬军说,比如,在某些地区,汽车、烟酒等高档消费品的地区保护主义严重,消费者在本地区要购买到自己所喜爱的其他地区的产品有困难;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行业垄断严重,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其他公司的余地。此外,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大量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这些做法实质上是垄断本地市场,阻碍流通,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保护了落后。这些都给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产品带来困难,提高了企业的国内销售成本和售价。这种现象阻碍了正常的商品流通,严重制约了国家经济的增长和企业的经营发展,不利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它给地方带来的利益只是暂时的,但它的损害却是长久的。

  其次,竞争有序尚难真正得到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道德经济,不是自由放任、竞争无序的经济。”李兴山谈到,“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人的贪婪本性和道德缺失,也会产生不讲信用、不守规则,甚至是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对此,多位受访专家表示,追逐利益是市场的本性,仅仅依靠自律很难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为此,必须依靠完善的制度体系来加以引导与限制,而在这一方面,我国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一方面,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与之保持同步或超前出台,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陈甬军对此进行了归纳,一是针对目前部分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尚没有相应的法律对此加以规范。二是部分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得很多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使其作用大打折扣,市场行为也因此难以规范。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严重。法律惩罚力度不够,违法行为支付的成本太低,加剧了市场秩序的混乱。特别是在已有法律在与地方和部门的重要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法律的约束力不足,法律法规甚至不得不屈服于各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四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原有法律法规和部分条款不适用问题凸显出来,对各类市场法律规则的调整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WTO的相关规则,与国际惯例相适应已成为必然趋势。

  另一方面,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尚不完善,还未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受访专家强调,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然而,首先,我国尚未建立畅通的社会信用体系,市场主体很难掌握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仍很严重。例如,在出口市场上,国内出口商和外国进口商签订出口合同后,进口商就提供信用证,出口企业可以以此到银行抵押贷款进行生产并发货。其间的资金流畅,没有违约风险或风险很低。但在国内市场上,这种信用体系未完全建立,很多企业没有商业信用,造成了卖方不敢生产,不敢发货,买方不敢付款的局面。这种资金周转的不顺畅是导致商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国外价格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我国缺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以银行信息为主导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体制。同时,我国的信用监管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对于一些企业不遵守社会秩序,不履行合同等违法行为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罚,这使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企业往往在市场交易中反而可能利益受损,迫使企业进行“逆向选择”,加重了市场秩序的混乱程度。在金融市场上,存在呆坏账、套取银行资金及出具虚假票据的严重信用缺失现象。

  未来发展四大着力点

  综观之,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已经取得重要的成就,但在市场体系发育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整合受访专家的对策观点,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我国的现代市场体系。

  首先,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尤其是要加快要素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破除生产要素市场的二元结构,破除要素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品种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各个市场主体、客体、载体及其支持体系健康、稳定、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其次,重视市场竞争主体秩序、交易秩序、法制秩序和道德秩序建设,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重构和引导各种利益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由宏观、微观经济运行秩序、财税及金融市场秩序、商品和要素市场秩序、社会信用秩序、投融资秩序以及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体经济行为秩序等各个子系统构成。一方面,需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打破市场分割和行政垄断,让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来自发形成;另一方面,需要规范政府职能,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构建各层级市场的反垄断与监管体系。

  再者,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以经济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信息与信用共享平台体系,规范发展民间与公共信用机构与服务中介,实现信用服务的社会化与市场化。

  还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恰当界定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打破地方市场分割,要求恰当界定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尤其是地方政府,其主要经济职能是为一定区域提供商品和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是这些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很多地方性的公共用品可以交给非国有企业包括私人企业来经营。地方政府应着力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包括中介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包括制定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

  同时,建立对地方干部的科学规范的政绩考核制度。应当设计一套科学、规范、可量化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其中不仅要有经济数量、增长速度指标,更要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环保指标,关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表现。对直接干预市场运转或企业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不仅要有经济运行方面责任,更要关注市政建设和社会资本方面责任。□

《瞭望》文章:急催“有形之手”归位

  “政府权力归位最大的阻力在于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以及权贵资本扭曲行政权力”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仁贵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有两个大的跨越,一是由原来的主要抓政治运动的政府跨越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二是2000年以后,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情况下,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逐渐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现在我国正处在如何建设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阶段。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也表示,中国的政府职能转变发生了两个大的变化:对政府职能的理论探讨越来越多,达成了许多共识,认识越来越到位,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更加清晰;职能实施的方式是通过制定并执行公共政策,与以往过多依靠个人权威有很大的差别。

  2003年以来,我国通过进行投资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宏观调控的体系和机制,市场环境和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8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把政府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研究人士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减少,以间接管理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功能,越来越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有了较大改变,依靠行政审批进行管理的模式正在转变,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裁减,涉外经济管理向国际惯例靠拢。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驾驭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局限性,使得在市场调节失灵或成效微弱的领域,必须靠政府发挥作用。“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

  不过,由于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在管理经济过程中容易超出宏观调控的范围,直接干涉、参与经济活动。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政府自身利益和其他利益团体,成为政府权力归位的最大障碍。

  “现在认识是很到位了,但就是受体制机制等多重因素的限制难以实行”。薛澜说,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最大的挑战,是政府职能运作方式和行政体制落后于社会需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自身利益难以与政策脱钩。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指出,“政府权力归位最大的阻力,在于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以及权贵资本扭曲行政权力”。他认为,现阶段,我国处在政府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交叉点。

  越位与缺位并存

  现代经济发展规律表明,无论是单纯依靠行政力量直接配置资源还是完全听任市场配置资源,都有其种种局限性。正因为如此,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政府有形之手的调控,也需要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节。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政府的有力调控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这便是有形之手发挥作用的最好证明。但从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或更高的要求来看,还存在着不小距离。

  常修泽以住房为例指出,政府在其中涉利过深、获利过重、留利过大,有形之手干预存在着过重、过深的情况。当前,国有资本配置格局出现新的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包括“进”、“退”是有原则的,但是近年来国有资本却出现了不合理的扩张倾向,比如竞争性比较强的房地产行业,近来国有资本进入较多,在一些城市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地王”传奇。

  受访专家指出,在各种经济活动中,部分地方政府不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政策,没有做到令行禁止,片面追求政绩和产值,忽视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造成重复建设、经营粗放、地方分割、部门保护、环境污染、能源资源浪费等问题和弊端。而由于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显露,加上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宏观调控的体系、制度、机制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另外,我国的市场监管水平不高,影响公正执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政府对市场监管的职责分工没有合理界定和划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的问题突出。

  迟福林认为,政府有形之手干预过重,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政府仍旧是投资的主体,主要矛盾还在于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上。人们普遍对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的反映比较强烈,行政垄断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唐铁汉曾指出,由于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充当了市场主体的角色。

  长期以来,一些政府官员习惯于把政府看作市场经济的主体,把自己当成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当家人和主角,仍然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而忽视了政府应该成为市场主体的服务者、制度保障者和政策制定者、良好市场环境营造者的角色。一些地方政府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同时,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中介组织没有完全分开,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或不能管的事,影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此外,对非政府组织缺乏有效引导扶植和监督制约,法律法规不完善,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

  在我国一些地方,部分政府部门把“单位创收”作为自己的目标,出现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这一方面扰乱了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扭曲了政府的角色定位。

  在有形之手过多干预的同时,也存在着手伸得不够长的状况,在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缺位。

  薛澜认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中最薄弱的地方。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偷税、骗税、商业欺诈、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文化市场混乱、工程质量低劣、食品安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对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的监管也不到位。

  社会管理方面,对公共资源缺乏有效的管理。他以停车为例指出,一些商场或单位门前安装了用比较硬的橡胶或铁制成,可以挡住车轮以防停车过深的工具,“从技术上来说,那是一种创新,但对社会来说,这则是一种制度的失灵”。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则是接受本刊采访的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我国社会建设落后于经济发展,造成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还不适应社会公共需求,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存在地区差异、城乡差异、供给水平差异和国际比较差异,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投入不足,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难;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特别是农民的文化生活还不丰富。

  目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地区之间人民生活水平和享有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呈扩大趋势。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交汇在一起,解决就业问题的难度加大。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快,但仍然存在着覆盖范围小、制度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另外,社会管理体制和政策不完善,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利益纠纷问题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较多,应急管理也亟待加强。

  追逐自身利益要走多远

  自由放任主义者认为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的角色,认为市场的自发运行会给社会带来高效率,政府的过多干预只会起到反作用,政府需要做的只是提供安全和秩序。

  此类观点认为,政府具有非赢利性的特点。政府代表公共权力,从事社会的公共管理,政府行为必须以非赢利性政策目标为依据。也就是说,政府在履行具体的行为职责时,并不计较也不能计较直接的成本和收益,尽管事实上政府在其整个运作过程中也有管理的成本和效益问题。政府应该充当“社会仲裁人”的角色,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因为政府既具有公正性又具有经济成本低的特点,所以政府在充当仲裁人角色后,各种市场行为主体才能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自由。

  而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政府的职责作了如下的规定:“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和压迫,这就是说要建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经常补偿费用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者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

  从两种观点来看,共性在于强调一方面的同时谁也无法舍弃另一方面。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才有利于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切实解决缺位、错位、越位和权责脱节、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检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成效,既要看政府机构调整是否科学合理,更要看政府职能是否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了”,迟福林说。

  对于政府扮演的角色,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科学技术、体育休闲、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发布公共信息等,既是为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又是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政府要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以使社会发展更加均衡。

  “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不应当追求自身的利益”,迟福林指出,政府的服务职能包括社会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和制度性公共服务三方面。社会性公共服务主要是民生方面,政府应担负起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对于经济性公共服务方面,他认为,这对于政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中长期规划的科学性和刚性、经济信息的公开性、及时性、市场监管的有效性、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资产战略管理职能等都属于经济性公共服务。

  在制度性公共服务上,目前我国的制度障碍还比较多,以收入分配制度为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如何为社会提供一个好的制度性的公共产品,这在我们国家有其特殊的意义。

  不过,迟福林也表示,在现行的体制约束下,尤其是财政税收体制和干部选拔机制下,政府部门自身利益的形成是不可避免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还没有完全让财权和事权匹配,比如房地产,各级政府之所以热衷于房地产,原因在于它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在这种背景下,不可能没有地方利益”。迟福林指出,政府部门利益、各级地方政府利益,再加上官员利益,这些逐渐形成并具有一定普遍性,在某些领域还比较突出。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熊文钊以交通运输为例,为记者勾画了政府部门间利益争夺的状况。目前,水路和公路由交通部管理,铁路则掌握在铁道部手里,管理航空的实际为民航总局,而管道方面则由属于企业性质的中石油管道局打点。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的货物运输还得在不同的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甚至出现铁路和公路抢生意等情况。政府职能配置不够清晰,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较为明显。他质疑道,“作为公职人员和代行公共权力的公职部门,其首要考虑的不是怎样方便民众,而是专注于自身利益的维护”。

  权力归位的纠结

  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越来越受到关注。经济发展会否更加依赖于政府调控的路径选择,政府职能转型会不会因此更加积重难返,薛澜认为这种担忧合乎情理。

  “在决定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时,首先要看社会和人民是否需要,并以此作为确定政府职责和功能的依据”,学界观点认为,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服务中,都应从公共性角度来考虑。政府是最重要的公共权力载体,它理应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这就需要有形之手的归位。

  常修泽强调道,要实现政府权力归位,需要克服政府部门与公共利益“争利”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费开支比重仍然不小,而经济建设性支出也需要具体分析,其中有属于公共性支出的,但也有一部分属于对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对这一部分还值得研究,就是政府是不是需要像过去那样向竞争性领域投资?政府不应该在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在这点上,要分清存量和增量。对于存量,虽然不宜激进式退出,但增量部分不宜再按惯性进入,搞所谓“新国有化运动”。下一步应该确保新增财力投向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环保以及安全方面。

  唐铁汉指出,政府应在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上多做文章。要制定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努力培育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推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

  采访中,多位受访专家也对本刊记者表达了权力归位的艰难之处。

  迟福林分析道,有形之手归位难的深层次原因有三点,其一,政府转型尚未完成,对政府转型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

  其二,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分工尚未完全明确。比如民生投入,中央该做什么,地方该做什么,这些都没有明确的界定,分工问责体制并未建立,相应的职能划分也就模糊。现实的情况是针对某项建设,中央出一部分钱,地方出一部分钱,但地方的资金往往配套不了。这些归根结底是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的滞后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大阻力。

  其三,政府自身利益的形成。这是最大的阻力。政府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本身就不愿意转型,这也是政府权力归位中最为深刻,也最为复杂的问题。

  对于这一点,薛澜也深表认同,“部门、个人利益往往掺杂于项目之中。这进一步带动了推进项目的积极性,要做到公正很难”。

  此外,薛澜表示,由于我国缺乏合理的公共财政机制,地方要做的事情很多,但却没有足够的资金,像卖地等就成为地方资金的主要来源。地方政府很少按照职能转变的方向去做。

  以政府转型为目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结构性改革,解决政府自身利益问题,这是政府职能转变当中最关键的事情。政府要重归社会,要重归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财政税收体制和干部选拔机制需要和政府的转型同时推出,同时要建立中央与地方职责分工体系,迟福林说,“没有这些,政府自身利益问题就很难解决”。

  针对此,常修泽更是直言,目前最大的难题在于权贵资本假借行政权力来搅局。行政权力部门原本应是中立的“裁判员”,但有的行政权力部门则有欠公允,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权贵资本假借行政权力干预之下,经济的托拉斯倾向出现”,他说。□

《瞭望》文章:力阻利益“脱缰”

  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使一些中央政策悬在空中,不仅损害了其他更广泛的市场主体的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辉

  近年来,“利益集团”一词常见诸报端,并往往成为众矢之的。在此之中,尤以水电煤气价格、房地产市场和国企高管薪酬等问题为甚。水电煤气听证会何以成为“涨价会”?房地产价格为何高居不下?国企高管薪酬该怎么定?诸如此类,民众一直不得其解。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多位专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他们认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在作祟。

  关于此,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市场经济本身是通过市场来自发调节资源分配,但是,如果权力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了相当影响力,稍有不慎,便容易产生不正当利益集团。

  受访专家认为,这些掌握着特殊权力的不正当利益集团,使一些中央政策难以有效实施,不仅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当前,通过多种途径对其行使有效约束,已成为燃眉之急。

  “这些特殊利益就像毒瘤一样”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通知》。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里,中央已连续4次推出旨在平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

  “五连发”对市场的警醒作用自不待言。北京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向本刊表示,上述“五道金牌”在短期肯定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平抑作用,但是年底本来就是楼市淡季,因此,很难说房价的相对平稳和“五道金牌”的关系到底有多大。他坚信房价还会继续上涨。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同样抱怀疑态度。根据他的观察,近年来,为了平稳房地产市场,中央已有出台组合拳的先例,但是结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熊文钊认为,中央、地方和开发商三方利益的不统一,是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矛盾。

  熊文钊指出,在房地产问题上,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有结盟之势。地方政府更多地表现出对房地产的稳定维持,甚至为其“绑架”。

  对此,彭真怀进一步阐释,1994年实施了旨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分税制改革。改革确立了中央财政的主导地位,同时也造成了地方财政压力过大的局面,正如坊间所说,“中央财政满满当当,地方财政空空荡荡,县乡财政哭爹喊娘”。基于此,不少地方政府大都靠卖地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乐见房地产价格上涨。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造就了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被削减的客观事实。

  “这是地方挤占中央利益,以地方利益为重,缺乏大局观的典型表现。”彭真怀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的表现,使中央意图被肢解,从而导致宏观调控的效果层级递减。除此以外,彭真怀还向本刊详解了其他三类特殊利益集团。其一,存在一种“中央政策部门化”的现象。他表示,一个非常直观的体现是,近年来,三四个部门针对某项政策一起发文的情况特别多。“这样的政策貌似公正,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在于,有太多的部门利益存在,利益协调难度太大。”彭认为,这种现象常常导致中央政策推行不力。

  其二,“企业利益国企化”。以4万亿投资为例,彭认为,这一现象在去年应对金融危机时特别明显。比如,有关部门有意无意地袒护国有企业,中央投资主要为国企占据。在此背景下,导致2009年出现众说纷纭的“国进民退、国上民下”之议。他认为,这种现象有悖于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从中国当前的国情来看,民营经济对就业和税收的贡献都非常大,尤其是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通过发展民营经济,还有利于大力拉动内需。

  其三,“社会财富分配权贵化”。彭表示,一些掌握着特殊资源的权贵阶层,靠着其特有的关系拿批文、要配额,这点在一些隐性或显性的垄断行业表现尤为突出。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存在于国内的不当经济利益集团多与垄断相关。不过,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竞争性垄断不同的是,我国的行业垄断往往表现为自然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一般而言,自然性垄断主要是自然形成的,并很难分割为很多市场主体,比如水电煤气。自然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很难区分,而且,自然性垄断经常附加行政性垄断,从而导致水、电、煤、气、电信、石油等领域,都形成了垄断的利益集团。

  胡星斗认为,由于自然性垄断企业限制了其他市场主体的进入,而且其资本利润率往往相对较低,因此,它不仅损害消费者等大多数市场主体的利益,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除此以外,熊文钊认为,境外利益集团的渗透也不容忽视。他表示,境外一些财团,更加擅长于做“公关”,常常能争取到一些国内企业很难争取到的资源,从而对国内其他市场主体形成挤出效应,不利于经济的良好运行,有时甚至影响经济安全。在他看来,曾让国人引以自豪的某品牌电池最终易主,就是地方出于短期利益、地方利益,并被境外财团利用的典型事件。

  熊文钊认为,在社会转型调整过程中,由于一些规则和程序没有及时跟上,一些较大的利益集团容易滋生、壮大。再加上此类利益集团调动资金、调配资源的能力都非常强,有时甚至会左右到公共决策,撕裂社会和谐的基础。

  “这些掌握着特殊权力的不正当利益集团,像毒瘤一样,常会导致中央政策难以实施,或者被这些集团操纵,致使政策悬在空中,容易走样。”彭真怀认为,“不应容忍这些现象存在。”

  约束力“短板”

  采访中,专家们表示,当前,我国对不正当利益集团的约束力相对薄弱。

  首先,关于不正当利益定性较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每个群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权利。对于一个拥有较大权利的群体来说,向相关部门表达利益诉求自然也无可厚非,相关部门可能会在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考虑到上述利益群体的诉求,但是,很难由此来定性其利益诉求是否不正当。

  其次,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熊文钊表示,在此方面,美国有四个代表性的法律约束不正当的特殊利益集团,但是,我国则比较缺乏,“几乎就很难找。”

  在熊文钊看来,当前,唯有《信息公开条例》能在制度上形成一定有效制约。然而,“由于其位阶较低,不是法,只是条例,其领域范围非常有限,只能约束政府,不能全社会通行。”他接着分析,现实中,《信息公开条例》还经常遭遇信息保密挡驾,由于我国定密程序尚缺乏严谨,很多信息都被定为“密级”,从而导致信息公开的范围非常小。

  再者,执行力的不足。胡星斗表示,为了防止部分特殊利益集团的野蛮生长,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其中,党纪方面的规定尤其多。比如,199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又出台试行规定,要求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

  然而,上述规定收效甚微。胡星斗分析认为,原因在于,很多规定是纪委内部掌握,公众并不知情,而且申报的收入范围较为狭窄。再加上纪委的精力、人力亦相对不足,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值得怀疑。而且,即使不申报或申报不实,处罚力度亦相对较轻。

  遏制不当利益野蛮生长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专家们提出了以下五种思路:

  其一,培育发展较弱的、代表大多数利益的利益群体,以此来制约特殊利益集团的畸形发展。熊文钊指出,每个市场主体都会有自身的利益诉求,诸如消费者组织之类的群体,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益,发展此类利益群体会形成一股博弈的力量。

  熊文钊说,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一般采取政府代行民间组织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政府的主导下,民间组织也有所发展。但是,目前仍然薄弱。对此,有关部门应该有个前瞻性的考虑,“这些利益群体应该成为约束不正常利益集团最重要的力量。在此基础上辅之以政府引导,会使各利益主体在博弈的过程中和谐发展。试图消灭利益集团则是不可能的。”

  其二,增加公共决策的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熊文钊借此指出,“老百姓要的首先是‘知’的权利,在大家看得见的时候,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就会有所收敛,就不敢明目张胆乱来。否则就会被斥为滥用权力。”

  熊文钊接着分析,在“知”的基础上,进而培育一些利益表达的机制,并且因势利导,使其规范。

  其三,“将依法治国的旗帜举得更高一些。”熊文钊指出,要防止不当利益脱缰,推出《行政程序法》非常必要。他透露,学界对《行政程序法》已经研究多年,但是目前尚未到立法阶段。他表示,通过《程序法》,将行政职能基本划定,对防止利益集团渗透、控制利益集团很有用。

  其四,可以考虑设立独立于行政部门以外的监督系统。胡星斗认为,目前,中国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监督不独立,包括反贪、信访、监察等部门,在调查监督过程中都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由此造成以上的监督权威性随之不足。

  其五,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重大决策的听证会制度。薛澜认为,为了防止不正当利益集团利益失控,必须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执行过程中,要使制定程序彰显公正与民主,要吸纳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有效参与制定过程。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在公共政策表决过程中,尤应杜绝形式主义,诸如听证会变成“涨价会”之类的现象不应继续存在。□

《瞭望》文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探索

  这一决策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思路,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天地、新境界

  文/张宏志

  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支持下,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历史教训,把握当今时代的特征和发展潮流,作出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思路,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天地、新境界,也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走上了一条前无古人的艰辛探索之路。

  在这条探索之路上。我们抓住了历史机遇,也战胜了困难和挑战,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同时也使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到达一个新的高度。回顾这一段历史,对于我们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提高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艰难中起步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从何做起、如何推进,更是千头万绪。国内外的很多人断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可能结合,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扼杀市场活力,就是市场经济演变社会主义制度。更有人妄言,搞了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如何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势与市场经济的优势结合起来,如何找到一条建立社会本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路子,是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场巨大的考验。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各地发展经济的热情十分高涨,掀起了一场争相快速发展的热潮。旧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新经济体制一时间也难以健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双轨并存的混乱和种种漏洞。特别是旧的计划管理体制打破后,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尚未建立,一时间许多经济领域内出现了各行其是的局面。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席卷东南西北,乱集资、乱拆借、乱设金融机构的问题层出不穷。全国范围内出现了投资规模过大、物价上涨过快的经济过热现象。

  对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后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坚持改革、坚持发展,才能克服重重障碍,闯出一条前进的道路。

  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势同市场的优势结合起来

  党中央和江泽民在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初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四个字是“画龙点睛”。强调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的不足,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因此,中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一方面注重深化改革,积极培育市场体系;一方面注重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能用深化改革来冲破发展中的障碍,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舍此别无他途。1993年3月,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二中全会上讲话,明确指出:加快经济发展,关键是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路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经过相当时期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积极探索如何综合地、协同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性的行政手段,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且,他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有深层次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还得依靠深化改革,强调财税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金融体制改革是当时需要抓紧研究的问题。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于1993年11月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作出总体规划。此后,国务院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逐步破解了改革中的难题,完善了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同一时期,针对市场经济改革初期出现的一些混乱现象,中央采取了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早在1992年4月,当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热潮初起之时,江泽民就警觉到出现经济过热的危险。他写信给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现在重要的问题,是要善于把干部和群众高涨的劲头和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在深化改革上狠下功夫,避免只在扩大投资规模上做文章,以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品积压。1993年以后,面对日趋显现的经济过热和某些经济领域中的混乱现象,江泽民多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批评了那种认为搞市场经济就可以离开国家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放任自流、自行其是、随心所欲的错误认识,强调必须加强宏观调控来克服市场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和消极方面。1993年6月,他在西北五省区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宏观调控,而且必须有完备的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的支持。强调在新旧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为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不协调甚至混乱现象,必须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同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就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十六条措施,为克服当时的混乱局面、逐步消除经济过热奠定基础。

  正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过程中,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1993年,中央提出了以速度与效益相统一为原则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要求。1994年,中央确定“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二十个字为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首次提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思想。1995年,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二个重大关系,其中包括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关系,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关系,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收入分配中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扩大对外开放和坚持自力更生的关系,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在这些论述中,江泽民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把上述十二组矛盾有机统一起来,解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国家在改革和发展指导思想上遇到的主要问题,初步将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经验概括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这十二组关系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能否处理好这一关系,决定着改革开放成败。江泽民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反复强调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要求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这一思想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已经找到了一套在复杂条件下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有效方法。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和机制

  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不仅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整套与其相适应、充满活力的经济制度和机制,搞活微观经济。其中有三个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首先,是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所有制结构问题。建立一套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不断突破单一公有制的藩篱,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了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不同所有制经济在这一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建立统一、有序的社会主义大市场。199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江泽民首次全面勾画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其中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适当发展,既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搞单一公有制,又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搞私有化。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时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这就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确立为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直至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次大会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这一系列提法上的发展演变,体现了我们党对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在这些提法中,始终不渝地坚持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内涵、性质和作用等进行一次比一次深入的剖析和总结。对于公有制经济,从某种公有制形式单独经营,到可以与其他经济成分联合经营,再到混合经济中的公有制成分,其内涵和实现形式得到不断发展。对于非公有制经济而言,从允许适当发展,到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有了明显的上升。这一切表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日趋完善,越来越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越来越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因此,要完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通过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第二,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的有机结合。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公有制是同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的,不可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搞市场经济就必须搞私有化。因此,能否搞活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成功建立的关键。对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予以高度的重视。1992年,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央坚定不移地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成功之路。1993年,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确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当年11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并就现代企业制度特征和要求作出了规定。后来,这些规定被概括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句话。1995年后,中央又先后提出了企业改革要与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搞好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放活一般国有小型企业等一系列改革思路,为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第三,在市场济条件下扶持和保护农业,解决好“三农”问题。农业是社会效益高而比较效益低的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受到忽视。在一段时间内也确实出现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迅速扩大,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的问题。因此,能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保护和扶持农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基础是否稳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始终予以高度重视。早在1991年1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就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其中包括: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农产品价格,实行多渠道流通;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重要内容,为发挥市场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打下了基础。1992年,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中央对于忽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侵害农民利益的倾向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江泽民在1992年的武汉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199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指出:农业不同于工业,既受市场风险制约,又受自然风险制约,是国民经济中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产业,无论在商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比较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单纯靠市场调节,工业和农业的发展速度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将会日益拉大,最终将使整个经济发展失去支撑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强调要建立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和城乡统一的市场体制,建立农业生产的保护支持体系。沿着上述思路,我们党最终形成了以建立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总目标。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党中央和江泽民还先后提出了农业走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二、三产业加强对农业的支持,逐步形成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带农的机制;走开发式扶贫的路子,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在条件具备时引导农民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实现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新的飞跃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进而形成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和发展农业的新思路。

  把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与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统一起来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过程中,不仅要克服旧的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体制型障碍,还面临着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结构型障碍。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以来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控经济,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加之条块分割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千百年来小生产意识的影响,我国经济建设中一直走的是一条过度依赖增加投资、扩大规模、铺摊子、上项目的外延式发展道路,存在着大量与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相背离的“大而全”、“小而全”现象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这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造成了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低下、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与旧的经济体制的遗存相互纠结在一起,阻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转变经济体制的同时,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摆在了重要地位。在1992年的十四大报告中,江泽民就强调,要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含量,促进整个经济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走出一条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好效益的国民经济发展路子。1993年后,随着经济过热现象的出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问题更加突出出来。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提出了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把实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与实行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一起,列为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关键。

  要实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既要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也要靠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靠在科技进步和教育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党中央于1995年正式把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提了出来。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阐述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目的,指出,面对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严峻挑战和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加速国民经济增长从外延型向效益型的战略转变已迫在眉睫。实现这一战略转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解放和发展第一生产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切实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同月,江泽民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发表讲话,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几个重要问题做了全面论述。199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通过的《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中,确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正式引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江泽民在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1996年,江泽民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再次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决不能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这些重要战略思想的提出,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相互配合,对更新我国经济发展思路,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进而推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突飞猛进,经济增长质量和社会发展水平都有显著提高。到1996年,我国经过艰苦的努力,克服了经济过热,控制了通货膨胀,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实现了“软着陆”。这标志着我国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宏观调控,首次打破了过去那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死了再放”的经济发展怪圈,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起来。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艰辛历程中,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加深了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一批具有独创性的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丰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也为我党继续进行理论创新准备了条件。其中展现出来的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和一切从人民利益发的群众观念,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与科学发展观一脉相通,更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作者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兼第四编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