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综述】杨其静 等:强化微观经济理论研究,夯实中国经济学大厦基石
发文时间:2020-05-08

杨其静,刘小鲁,李三希.强化微观经济理论研究,夯实中国经济学大厦基石——首届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综述[J].经济研究,2020,55(03):2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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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时,殷切希望中国经济学界“要加强研究和探索,加强对规律性认识的总结,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体系,推进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科建设”。由于一个社会的所有经济活动都是由具体的经济人或经济组织开展,因此研究其决策行为的微观经济理论就构成了整个经济学的基石。这就意味着,要真正筑起中国经济学的万丈高楼就必须加强微观经济理论的研究。在此过程中,中国学界必须开放包容,充分把握微观经济理论的世界前沿和发展方向,确保我们站在巨人肩上,因为作为研究人理性决策的经济理论具有一般性;同时,我们也有责任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使其成为前沿理论的一部分而推动经济学的发展,为人类发展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中国智慧。鉴于此,本文将系统梳理微观经济理论研究中的新问题,结合首届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的研究成果,探讨经济理论研究中的发展方向。

一、 博弈论、机制设计与信息设计

由于人们行动的结果往往依赖于其他人采取的行动,因此博弈论在当今微观经济理论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纳什均衡”这一重要概念奠定了非合作博弈理论的基础;而后,纳什均衡被泽尔腾等人扩展到了动态博弈框架,被海萨尼等人扩展到了不完全信息框架。随即,在博弈论的基础上又诞生了机制设计理论——博弈规则(合约)被视为内生变量而非外生变量,即:在给定的信息结构下,委托人试图设计博弈规则(合约)来同时满足代理人的参与条件和激励相容条件,以达到特定的目标。现在,机制设计已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的各个领域,包括税收机制,公共物品的提供,政府规制,拍卖机制,产业组织理论,以及组织经济学等方面。

近些年来,微观经济理论的研究重点转向了信息设计。与机制设计不同,信息设计理论强调,在给定博弈规则的情形下,设计者试图通过改变参与者的信息结构来改变其策略行为。由于现有文献通常都假设决策者按照贝叶斯法则解读信息,因此信息设计通常也被称为“贝叶斯劝说”(Bayesian persuasion)。该领域的开创性论文当属Kamenica & Gentzkow(2011)。该文设想这样一个场景:在期初,法官和检察官并不清楚某嫌疑人是否真的有罪(g)还是无罪(n),而仅存在其有罪的先验概率Pr(s=g)=0.3。对法官而言,正确判罚可获得1单位收益,反之收益为0;对检察官而言,判其有罪可获得1单位收益,反之获得收益0。在法官进行判断之前,检察官可收集相关证据并诚实地呈现给法官。假设检察官收集的证据会产生两个信号σ∈{σg,σn}且令Pr(σ=σg|s=g)=Pr(σ=σn|s=n)=q。参数q∈[0.5,1]代表了信号的精确程度,其中:q=0.5表示信号σ完全没有信息含量,而q=1表示信号σ完全反映了真实状态。现在,检察官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选择证据的精确程度q来实现自己的最大期望效用?由于检察官的期望收益并不是q的单调函数,因此其最优策略是收集一个既有一些信息含量但又不完全精确的证据。

从上例中,可以看到信息设计理论的几个特点:第一,检察官对法官并不存在“操纵”信息的行为,即未制造假的信息,也未刻意隐藏信息;第二,虽然法官明白检察官存在选择信息结构的策略性行为,但仍然会相信检察官所呈现的证据,并通过贝叶斯法则更新自己的信念;第三,参与人通过贝叶斯法则解读信息;第四,具有部分信息含量的信息结构往往是最优的。在理论研究上,信息设计已开始被应用于经济学的很多领域,包括金融部门的压力测试,学校对学生的打分系统,执法过程,媒体审查,科研采购,锦标赛,价格歧视,组织透明性等等。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某些主体可能更有能力通过改变人们接触到的信息来改变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特定的目标。因此,信息设计将可能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不过,目前的信息设计理论还面临着两个挑战:第一,它假设博弈主体通过贝叶斯法则解读信息,而这是否具有严格的现实基础还需检验;第二,目前对信息设计的讨论还停留在理论层面,鲜有真正应用于实践的例子。如何让信息设计从理论走向实践,也会是未来该领域关注的重点。

二、 数字经济下的产业组织理论

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直接推动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互联网使用户的网络规模突破地理因素的制约,以交叉网络效应为核心的平台企业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商业模式之一。同时,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促使平台和传统企业向数字化平台的方向演变,成为大数据时代重要的信息与数据中心。这些商业模式的演进促使产业组织理论得到系统的发展。双边市场理论、平台的策略行为以及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市场问题成为近年来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和前沿方向。

(一)从网络外部性到双边市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业组织理论开始关注网络外部性对竞争策略与社会福利的影响。与传统市场中需求定义在价格和产品质量之上所不同的是,当网络外部性存在时,消费者的效用随相关用户网络的规模而改变。由此所产生的网络协同、正反馈与锁定、兼容性以及标准化等问题使竞争策略与福利显著有别于传统市场。

当多类主体通过平台进行互动且彼此之间存在交叉的网络效应时,这类市场被界定为双边市场。双边市场的早期研究集中于平台的价格策略。双边市场中的价格加成虽具有与单边市场类似的结构,但平台的价格总水平与价格结构取决于多类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此外,在正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下,对一侧用户提价会同时降低该侧用户和其他用户加入平台的意愿。当这种外部性足够强时,平台内部化这种外部性的努力将使价格低于边际成本,进而呈现出交叉补贴的特征。

在平台竞争中,定价的“双边性”同样存在。降低某侧的定价不仅可以从其他平台吸引该侧用户,还降低了这些平台对其他用户的吸引力。价格竞争的效果取决于用户多归属的倾向,并通常会出现“竞争性瓶颈”,即双边市场会演变为一侧用户的单归属和另一侧用户的多归属。

(二)平台介入与消费者搜寻

搜寻理论的基本思想在于,商品信息有待消费者去发现,从而需要消费搜寻者“货比三家”;而搜寻的成本会导致现实的市场偏离完全竞争市场。早期的搜寻理论常假设顺序过程是外生的(如随机搜寻)。它们更多地关注于搜寻过程如何影响了市场的均衡价格,而搜寻效率并不是研究的对象。

不过,对平台研究的深化改变了搜寻理论的分析情景。平台的核心在于实现多类市场主体的互动,而这离不开用户间的有效匹配。电商平台上的关键词搜索是典型的例子。与早期搜寻理论所不同的是,商品按照何种顺序来呈现,可以完全由平台来决定。因此,理论刻画需要从纯粹的消费者搜寻向平台推荐转变。这就很自然地引申出两个问题:(1)平台如何从排序中获利?(2)这种逐利的动机会如何影响消费者搜寻的效率?

对于第一个问题,一些研究聚焦于位置的拍卖。给定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商品推荐的顺序是有 价值的。在此背景下,Varian(2007)及后续的一些研究在广义二级价格拍卖的框架下对关键词拍卖及其均衡的存在性进行了研究。另一些研究比较了不同拍卖机制的收益。例如,Edelman et al. (2007)发现,关键词的广义二级价格拍卖所产生的收益不小于VCG机制。最低投标价格的引入对拍卖均衡以及平台收益的影响也得到了一些研究的关注。

对于第二个问题,“位置拍卖”的研究一般都假设推荐的顺序取决于竞价结果,因此答案在于 竞价与匹配概率之间是否存在单调关系。比如,在Athey & Ellison(2011)所构造的“位置拍卖”中,就存在厂商竞价与他们匹配需求的概率正相关的单调均衡。与随机推荐相比,消费者对该均衡的预期使拍卖成为了一个信息机制,并可通过依次点击广告链接来提高搜寻效率。然而,对平台介入的顾虑也大量存在。例如,平台可能会故意增加消费者搜寻的次数来诱导他们购买更多的商品。类似地,Taylor(2013)认为,在搜索引擎平台上,增加高质量的自然链接可以吸引用户加入,但会强化付费链接所面临的竞争,故平台不会一味地提高信息质量。

(三)大数据、信息市场与隐私权

在互联网技术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信息技术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向数字平台转变。大数据在商业活动中的大规模应用不仅冲击着传统商业模式,而且引发了隐私权保护方面的规制问题。

大数据的一个广泛的应用是所谓的“平台杀熟”,其本质是“基于行为的价格歧视”(behavior-based price discrimination,BBPD)。BBPD的基本思想在于,历史交易显示了买方的偏好,因此卖方在随后的交易中可利用这一信息。Fudenberg & Tirole(2000)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个两期双寡头模型,确立了BBPD的基本分析框架。延续此框架,后续的绝大部分研究都遵循了厂商的对称性假设,而这无疑会引向一个很自然的结论:BBDP会加剧竞争,进而导致利润下降。少数文献引入了非对称性假设,并发现生产更高质量产品的厂商将从BBPD中获利。此外,Gehrig et al.(2011)考虑了进入者与在位者在BBPD信息上的不对称性。

在大数据时代,向厂商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不仅有助于改善服务质量,也对组织结构和生产效率带来了深远影响。然而,事后厂商实际将如何利用这些数据却不是消费者可以控制的。那么,谁应该被赋予个人信息的支配权?延续科斯定理的思想,Laudon(1997)认为,仅对隐私进行司法保护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建立个人信息的产权体系以及相应的信息市场。不过,该观点有赖于信息结构上的假设,即消费者应当能够意识到个人信息将会被厂商记录和利用。Acquisti et al.(2016)则通过一个包含BBDP行为的信息市场模型表明,即使隐私权初始配置给消费者,信息市场的存在也不会改进消费者的福利。这是因为,保守隐私的边际消费者在产品市场中无法得到正的剩余,从而一个极小的信息价格就可以让他出售个人信息。

三、 组织经济学的演变与发展趋势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组织经济学”(organizational economics)蓬勃发展,借助于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等工具来探讨正式或非正式组织的本质、边界、行为、绩效及变迁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最优的组织制度设计及公共政策选择。由于人类社会本身就是由形态各异且不断变化演进的组织所构成,因此组织经济学具有广泛的议题。同时,该学科日益渗透到众多的学科领域,与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法学、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等相互融合,呈现出跨学科发展的趋势且硕果累累。

虽然组织经济学所涉及的内容庞杂且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但其大致可归纳为:第一,强调各种组织都是按照某种规则或制度而组织起来的;第二,组织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是一种博弈规则,对当事人的行为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第三,以交易作为分析单位,强调交易的内容是特定的权利;第四,强调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和合约不完全性的存在会影响组织的安排及其效率;第五,遵循经济人假设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的基本方法但承认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第六,通常采取比较制度分析方法来考察不同契约形式或组织制度形式的选择。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组织经济学可大致分为两支:(1)以Coase(1937)为起点和基石所形成的企业理论,着重考察企业等微观组织的本质、边界和内部组织形态、激励机制;(2)以Coase (1960)为起点和基石所形成的新制度经济学,着重研究社会制度,尤其是政治经济制度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及其演变。

(一)企业理论的发展

企业理论枝繁叶茂并已重要的子学科。(1)人事经济学(personnel economics),着重探讨一个组织内部的人事安排(招聘、培训、岗位安排、薪酬制度、晋升、职业规划、退休等等)的经济学规律。(2)公司金融理论,着重考察企业(家)如何安排恰当的融资工具、融资结构及其与公司治理之间复杂的相互影响。(3)企业间网络理论,重点考察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某种非一体化的契约和组织形式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近些年来,学者们开始关注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甚至人工智能(AI)对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组织结构的影响。比如,Brynjolfsson(1994)利用不完全合约分析框架,认为企业所有权授予信息工人更有利于激励信息资产的投资;资产柔性程度的增加将更有利于分权,但对中心化协作的需要又会导致所有权的集中。在此之后,Brynjolfsson与其他学者相互合作,对新技术对企业组织形态的转变及其效率、各种要素所有者在组织内的地位等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Brynjolfsson et al., 2002)。由于数字经济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国内学者也开始深入探讨信息技术对交易成本、企业边界、组织形态、权威分配、激励安排的影响。

(二)新制度经济学与新政治经济学

North等人通过对古希腊城邦和美国兴起原因的考察,意识到对产权和贸易的制度性保护对于一个国家兴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开启了经济史的制度分析学派,而相关的研究主要围绕着North悖论展开。一方面,人类社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保护产权和维护交易秩序;但另一方面,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又可能掠夺人民并阻碍经济发展。由此,关于发展问题的研究就集中到一个社会能否以及如何有效地监督和约束政府,而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首先搞清楚给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将如何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及其效率。换句话说,经济学家们意识到非常有必要像斯密等学者一样关注国家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对公共政策选择、微观经济主体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凭借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等强大的分析工具而对这些问题展开的研究就形成了所谓的新政治经济学。当然,在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背景下,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存在很大差异。

在那些采取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发达国家,新政治经济学主要关注于公共政策选择,即着重考察:选民结构、民主制度(总统制、议会制)和选举制度(多数制、比例代表制)如何影响政客和政党的政策主张?进而,如何影响公共政策的选择、社会福利和宏观经济。这些研究使传统的公共经济学发生了革命性变革。

针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前殖民地国家,西方学者关注于各种掠夺性政治经济制度的危害,民主政治和产权保护如何被有效确立等问题。近年来,学者们更清晰地认识到,若政治和经济制度是歧视大多数普通民众的“限制性进入秩序”,或者,具有攫取性而非包容性,那么即便社会可在某个时期获得经济增长,但却难以持久发展。

当研究对象是中国,尤其是1978年之后的中国时,学者们通常强调中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研究主题集中在:央地关系、地方政府之间关系、政企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各个行为主体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当前,颇有影响力的分析框架当属“中国式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强调西方式的民主制度并不是政府保护市场和发展经济的必要条件,而中央向地方分权并激发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而相互竞争就有可能促使政府保护市场和促进经济增长。

在该框架下,首要问题就是地方官员的激励。Bo(1996)的开创性研究认识到中国地方官员的职位变迁与经济业绩之间存在密切联系。随后,有学者提出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可能是基于经济业绩的“标尺竞争”,甚至是“锦标赛”。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资格赛”才更符合现实——既可维护中央权威又可激励地方政府。既然中国地方政府存在某种基于经济增长业绩的晋升竞争,而且采取了财政分权制度,那么就可能引发激烈的辖区间竞争并对中国社会经济产生广泛且重大的影响,比如,地方保护主义、区域间不平衡发展、公共支出结构扭曲、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投资质量、土地财政、地方债务等等。不仅如此,近年来研究的焦点已不再局限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行为及其影响,而是日益认识到在现行的分权体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也会发生重大的策略性互动,比如,对中央宏观刺激政策、产能管控、研发补贴政策,地方政府都会采取策略性应对措施。与此同时,由于中国各级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并有广泛的行政处置权,因此各级政府必然会对各个微观主体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在此背景下,如下一些问题备受关注:国企,国企的策略性行为及其福利影响;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途径及其影响;政府和金融机构是否会秉持竞争中性原则来对待不同的市场主体;僵尸企业的成因、危害及其治理;营商关系及其对企业发展策略和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

近年来,学者们还意识到,大多数文献不恰当地假设国家具有足够的治理能力,但是很多国家,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难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换句话说,国家治理社会的能力并非外生给定,而是需要被培育。即便中国各级政府具有较强的治理能力,但当前也急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因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加;同时,中国因国际地位的提升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四、 首届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

为促进微观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室、经济研究杂志社、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吉林大学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排序不分先后)于2019年3月共同发起“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旨在使其成为中国微观经济学领域的优秀成果与前沿研究的年度学术盛宴。该论坛拟每年举办一届,由各发起单位轮流举办。

2019年12月7日至8日,首届“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2019)”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承办。论坛既关注理论研究的国际前沿,又注重“直面现实”研究中国问题,推进中国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创新。

在主会场环节,刘元春与张永山强调了运用现代微观经济理论研究中国问题,推进具有中国元素的微观理论发展的重要意义;杨瑞龙、孙宁、聂辉华和李建培四位嘉宾则分别以供给主导性的制度变迁、规制约束对劳动力市场均衡的影响、动态的政企关系分析框架以及成本型差别定价的福利影响为主题进行了主旨演讲。之后,首届中国微观经济理论论坛分10个分论坛对优选出的40篇优秀论文进行了展示,主题涉及组织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公共经济学、劳动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等多个支领域。入选论文的研究角度非常广泛,不仅有对创新、研发补贴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又有对税制结构、准公共品、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政企关系的研究;既有对信用风险、金融创新与监管的研究,也有平台位置拍卖、线上与线下竞争以及搜寻理论方面的研究。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等理论研究为主,但一些论文也采用了基于微观数据的计量研究方法。总体上,本次论坛集中体现了中国微观经济理论领域学术研究的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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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三农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