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刘瑞:海外投资乱象频出 需建立“互通管道”达成规范
发文时间:2017-03-29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中国企业走出去”是近年来的热词。2016年,我国企业非金融直接投资同比增长54%,投资规模已经高达1700亿美元。把钱投向海外,对企业发展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这背后暗藏的风险也值得警惕。

    两天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的一席话引发关注。他说,有很多企业,在中国的负债率已经很高了,再借一大笔钱去海外收购。有一些则在直接投资的包装下,转移资产。不仅如此,企业的非理性投资也很常见。例如,钢铁厂收购海外影视公司,餐饮企业投资海外网游公司。

    由于各种乱象频出,适时出台一部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保障投资权利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为此,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境外投资条例,年内有望正式出台。作为我国首部境外投资领域的法规,境外投资条例将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我国境外投资做出顶层设计,明确境外投资的内涵和外延,以及鼓励和禁止的方向。这部条例将对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资金融通、利润分配及税收政策等作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盲目的、非理性的投资不予鼓励,必要时将采取禁止和处罚的手段来加强监管。

    有评论说,海外并购有时候像一束带刺的玫瑰,必须谨慎小心,否则可能扎破自己的手。就像在沙滩上捧起一把沙子,看似紧紧抓住,但沙子最终会从手中消失。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对此作出分析与评论。

    刘瑞:“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是从2000年提出来的,鼓励中国企业向海外发展。到2015年,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与海外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二者基本持平。2016年,我国走出去的力度加大,投资规模已经高达1700亿美元,这也引发了一定的风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很多韩国企业在海外并购,结果出了问题,海外投资的失败形成大量负债,只能以国家信用做担保来还债,韩国外汇储蓄急剧下降,最后陷入危机,这是一个经验教训。

    现在我国海外投资乱象较多,‘一带一路’形成后,一些过去从未接触海外业务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和趋势去海外盲目并购,这样必定会造成像韩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一样的乱局,所以现在出台政策,作出部分限制是必要的。

    对此,仅仅是我们在国内制定法律,让海外投资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走必要的审批程序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要与相关国家建立互通管道,达成投资行为规范化的目的。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使企业的投资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避免危机的出现。”

原文链接:http://finance.cnr.cn/jjpl/20170322/t20170322_5236709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