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方福前:寻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头
发文时间:2017-08-16

一、引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近期我国学术界研究和讨论的热门话题。这些讨论主要涉及两大类问题。一类是为何和如何搞好中国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另一类是供给侧改革的理论源头或理论依据是什么。前一类问题主要是改革的政策方案设计或实际操作问题,后一类问题则是基本理论问题。本文集中讨论后一类问题。

      在后一类问题讨论中,我国有些学者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头追溯到19世纪初的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实际上,这些文章的立论是片面甚至错误的。它既不符合经济学发展史的事实,也错误地解读了萨伊定律,更重要的是给读者造成错误的认知,似乎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皈依萨伊定律。

      首先,我们要明了什么是“(总)供给理论”。在笔者看来,研究一个经济的总供给能力(产能)及其增长之决定因素的理论,即为(总)供给理论。总供给理论主要研究两大问题:(1)一个经济体的总供给能力由哪些因素决定;(2)什么样的体制机制会促进总供给能力增长,或一个经济体的长期增长由哪些因素决定。至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那是总供给理论(供给经济学)和总需求理论(需求经济学)都要研究或讨论的问题。

      其次,我们要回答什么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笔者的答案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是在供给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如何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以促进总供给能力增长、总供给质量提高,以及总供给在规模和结构上如何与总需求相适应、相匹配的问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与供给理论有联系,有交叉,但是供给理论不等于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供给理论的核心是总供给能力由哪些因素决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改革——如何通过改革来改善总供给结构、提高总供给能力和质量。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等同于供给理论,更不能以供给理论取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经济学中任何理论的形成都有一个过程,都有其源头,都不会是空穴来风,所以对理论基础的研究不能脱离其理论来源。但是理论源头又不等于理论基础,不等于这种理论本身。理论基础本身就是系统的理论依据,而理论源头则指一种理论的初始形式和最初来源。例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源头是英法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最早可以溯源到威廉·配第的思想,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等于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这两种价值论有质的差别。类似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供给理论的源头。明确了这些界定,我们就不难追寻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头。

二、供给理论的源头是古典经济学

      纵观经济学发展史(经济思想史)不难发现,重视供给、认为供给比需求重要,强调供给研究的,一直是凯恩斯以前的经济学、特别是英法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劳动创造财富”是古典经济学家普遍认同的思想。从分析的视角来看,古典经济学就是供给经济学或侧重于供给分析的经济学体系。

      古典经济学产生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兴起时期和资本主义制度确立时期,这是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过渡时期。在这个伟大的转轨时期和大变革时代,大量的商品和财富出自工厂生产过程而不是流通过程(商业或贸易),已经是举目可见的事实,并且资本主义制度的根基也需要从理论上找到安身之所。作为新生工业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古典经济学家力图从生产过程,也就是供给侧,寻找社会财富和商品价值的源流,寻找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所以他们把经济学研究的视角对准了供给方,把政治经济学的解剖刀深入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从而颠覆了重商主义“财富来自流通(贸易)”的说教。

      被马克思称作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的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就已经认识到,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而且认为货币的价值也是由劳动决定的。人们熟知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条经济学的著名格言,就是配第提出来的。配第的原话是:“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劳动和土地(生产资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决定供给的两大生产要素,并且配第在这里正确地认识到,劳动是支配供给侧其他生产要素的能动的、活的要素。西方现代供给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劳动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而会降低生产成本”,最初也是配第提出来的。他写道:“譬如织布,一人梳清,一人纺纱,另一人织造,又一人拉引,再一人整理,最后又一人将其压平包装,这样分工生产,和只是单独一个人笨拙地担负上述全部操作比起来,所花的成本一定较低。”这段表述所要表达的思想和后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列举的,用来说明分工和专业化经济效果的著名“制针”例子如出一辙。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曾经对配第的这个思想给予高度评价:“配第也把分工当作生产力来研究,而且他的构想比亚当·斯密还要宏大。”科学技术进步、创新、劳动者素质与技能提高是促进供给或产出增加、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这几乎是今天经济学家们的共识,也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政策取向。配第在1672年前后写成(1690年出版)的《政治算术》一书中,就明确地论述了这个思想。他说:“有的人,由于他有技艺,一个人就能够做许多没有本领的人所能做的许多工作。例如,一个人用磨粉机把谷物磨成粉,他所能磨出的分量会等于二十个人用石臼所能舂碎的分量。一个印刷工人所能印出的册数,会等于一百个人用手抄写出来的册数。”配第正确地认识到,改进资源配置可以提高效率,增加供给和收入。他说:“长满灌木的荒地经过加工,可以种植亚麻或三叶草,这样,它的价值就会增加一百倍。同一块土地,如果在上面建筑房屋,则它所提供的地租要比充作牧场多一百倍。”配第还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实力大小,主要不是取决于它的领土大小和人口多少,而是技术、产业发展和政策。他说:“一个领土小而且人口少的小国,由于它的位置、产业和政策优越,在财富和力量方面,可以同人口远为众多、领土远为辽阔的国家相抗衡。”“一个人,如果技艺高超,可以和许多人相抗衡。”配第的这个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真理性,加快技术进步、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制定实施恰当的政策,仍然是我国目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法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部门,也是经济问题最突出的部门。当时法国政府推行的重商主义政策,导致农业经济严重凋敝。因此,法国古典经济学一开始就和重商主义断然决裂,走向重农主义道路。法国古典经济学的早期代表人物布阿吉尔贝尔不但强调,“一切的财富都来源于土地的耕种”,而且认识到产业部门之间应保持正确的比例,自由竞争可以使社会总劳动量(即资源总量——引者)按照正确的比例,配置于各个产业部门。法国重农学派把社会财富看作是通过土地耕作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认为社会财富的真正源泉是农业。这种观点在今天看来显然有片面性,因为农业只是生产财富的部门之一,但它却是从供给方而不是从需求方来研究社会财富的源泉和增长的。著名的魁奈《经济表》在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次论述了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过程,实际上就是论述了我们今天所说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经济表》确认农业在一年里生产出来的总产品(总供给)是经济循环的起点。

      亚当·斯密被公认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创立者,西方现代经济学的鼻祖。斯密《国富论》的整个理论体系是从分析分工开始的。斯密把分工看作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最大贡献者。《国富论》第一章开宗明义就说:“劳动生产力的最大改进,以及劳动在任何地方运作或应用中所体现的技能、熟练和判断的大部分,似乎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他用制针业的例子说明,分工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他写道:“一个没有受过这种业务(劳动分工已经使它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训练、而又不熟悉它所使用的机器(同样的劳动分工使这种机器的发明成为可能)的工人,用他最大的努力,或许一天制造不出一枚针,肯定不能制造20枚。”而他看到的一个小制针厂,只雇用了10个工人,每天却能够制造出48000枚针。这个例子说明,分工后的单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是没有分工的单个工人的240倍[48000÷(10人×20枚)],甚至是4800倍(48000 ÷ 10人)!并且,斯密进一步认识到,分工不但会提高单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增加单个企业的产出,而且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会促进一国的产业发展和效率提高。他说:“在享有最发达的产业和效率增进的那些国家,分工也进行得最彻底。”分工发达加上国家治理良好,会使一个国家走向普遍富裕。“由于实行劳动分工的所有不同行业的产量成倍增长,在一个治理很好的社会出现普遍的富裕”。

      斯密认为,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增加国民财富只有两种方法,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增加有用劳动者的人数;而分工的发展、机器的使用、劳动配置的改进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资本积累增加会增加雇用有用劳动者的人数;所以一个国家的财富增长取决于分工发展的快慢和资本积累的多寡。斯密写道:“要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没有其他的办法,只有靠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或增加以前所雇用的生产性劳动者的生产力(即生产率——引者)。一国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显然只有靠增加资本即增加用来维持他们的基金才能增加。同一人数的劳动者的生产力,只有靠增添和改进用来促进和节约劳动的机器和工具,或者靠更加适当地划分和分配工作,才能得到增进。”

      笔者认为,斯密对供给的分析、对国民财富增长(即经济增长)原因的分析中,最富有启发性的是以下的观点。(1)分工会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分工的发展又取决于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所以要促进分工就要发展市场和市场体系。因为,“交换能力引起劳动分工,而分工的范围必然总是受到交换能力的限制,换言之,即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2)一国的制造业越发达,它的农业就越繁荣,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就越发达,城市化水平就越高。(3)一国经济增长的驱动机制是个人自我改善的欲望,也就是人的自利动机;一国经济增长的制动机制(或约束机制或保护机制)是人的理智和竞争。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率,是否能够促进国民财富增加,就看这种制度能否生成一种把个人自我改善的强烈欲望,转变成对社会有益的机制。《国富论》的这段话常常被引用:“人总是需要有其他同胞的帮助,单凭他们的善意,他是无法得到这种帮助的。他如果诉诸他们的自利之心,向他们表明,他要求他们所做的事情是于他们自己有好处的,那他就更有可能如愿以偿。任何想要同他人做买卖的人,都是这样提议的。给我那个我想要的东西,就能得这个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每项交易的意义;正是用这种方式,我们彼此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帮助的绝大部分。不是从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我们期望得到自己的饭食,而是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是向他们乞求仁慈,而是诉诸他们的自利之心。”斯密下面这句话似乎被引用的不多,但是这句话同样很重要。“他的大部分日常需要是通过和其他人同样的方式去满足的,就是通过契约、通过交换,通过购买。”这里的契约和交换可以理解为一种把个人自我改善的强烈欲望,转变成对社会有益的体制机制安排,也就是市场经济制度安排。(4)自由竞争的制度体系会促进国民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经济社会应当消除这方面的制度障碍,并把政府的职能和作用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斯密认为,限制制造业和贸易的制度体系,“阻碍而不是加速了社会向着真实财富和强大的进步,它减少而不是增加了社会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真实价值”。“因此所有偏重或限制的体系被完全取消以后,明显的和简单的天然自由体系就自行建立起来了。每一个人,只要他不违犯公正的法律,就有完全的自由去按他自己的方式去追求他自己的利益,用他的劳动和资本去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一类人的劳动和资本竞争。”

      可见,《国富论》就是从供给方来探寻经济增长的源泉的,提供了较为系统、深刻的供给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发展理论。今天我们讨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然离不开分析分工、资本积累、劳动、劳动生产率、制造业发展、市场发展、城市(镇)化、体制变革等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上概括的《国富论》中的四个观点,对我们今天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具有理论上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其中的第(3)点和第(4)点,实际上说的是制度供给。中国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把经济结构改革和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改进和优化制度供给,协调好经济主体的利益机制与竞争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藉此调动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机制,促进有效供给增加。

      被马克思看作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完成者的李嘉图,把一国国民财富增长的原因,高度概括为机器的发明、技术进步、分工的发展和市场的发展。李嘉图写道:“由于机器的发明,由于技术的熟练,由于更好的分工,由于使我们能够进行更有利的交换的新市场的发现,一百万人在一种社会情况下所能生产的‘必需品、享用品和娱乐品’等财富可以比另一种社会情况下大两倍或三倍”,并且,“通过不断增进生产的便利,我们……不只是增加国家的财富,并且会增加未来的生产力”。 由这两段话不难看出,生活在19世纪早期的李嘉图对供给能力增长或经济发展原因的认识,与西方现代经济学家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整个古典经济学就是初始的供给经济学,古典经济学对供给及其决定因素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古典经济学家重视供给分析而不太关注需求,“像李嘉图这样一些经济学家,把生产和资本的自行增殖直接看成一回事,因而他们既不关心消费的限制,也不关心流通本身由于在一切点上都必须表现对等价值而存在着的限制,而只注意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人口的增长,只注意供给而不管需求”。李嘉图以后的西方主流经济学虽然被马克思称作庸俗经济学,但是在供给和需求谁占首位的问题上,仍然继承了古典经济学重视供给、强调供给分析的传统。所以,大体上可以说,重视供给和供给分析一直是“凯恩斯革命”以前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传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后来强调总需求分析、创建有效需求理论的凯恩斯才抱怨说,古典经济学对总供给(函数)做了详尽的分析,而总需求分析则是个空白。“马尔萨斯曾经为之斗争的有效需求这一巨大之谜在经济学文献中完全不见踪迹”,“自从萨伊和李嘉图时期以来,古典经济学者们都在讲授供给会创造它自身需求的学说”。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美国兴起的供给学派经济学也公开承认,他们的理论源泉是古典经济学。

三、萨伊定律意在证明买卖必然平衡

      那么,如何看待萨伊和萨伊定律呢?

      萨伊确实在1803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系统地论述了生产(供给)和需求的关系,认为是供给决定需求,供给创造需求,供给是第一位的,需求则是第二位的,需求会随着供给的增加而增加。萨伊的论证是:人们进行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者把一种产品提供到市场上是为了换取他需要的另一种产品,因此,“一种产品一经产出,从那时刻起就给价值与它相等的其他产品开辟了销路”。“在以产品换钱、钱换产品的两道交换过程中,货币只一瞬间起作用。当交易最后结束时,我们将发觉交易总是以一种货物交换另一种货物。”“在一切社会,生产者越众多产品越多样化,产品便销得越快、越多和越广泛,而生产者所得的利润也越大,因为价格总是跟着需求增长。”萨伊的这个论述被后来的经济学家们概括为“萨伊定律”。凯恩斯在《通论》中把萨伊定律表述为“供给会创造它自身的需求”(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可见,萨伊定律继承了英法古典经济学重视供给的传统,并把“供给决定需求”发展成了“(总)供给和(总)需求必然相等”或“买卖必然平衡”。

      进一步的问题是,萨伊定律的本意是要说明什么,其暗含的假设前提是什么,它和我们今天讨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是什么关系呢?

      萨伊定律的主要用意是证明,只要对生产不加干涉,就不会出现普遍的生产过剩,因为“是生产给产品创造需求”,有更多的供给就会有更多的需求,总供给和总需求总是平衡(或相等)的。萨伊写道:“除非政府当局愚昧无知或贪婪无厌,否则一种产品供给不足而另一种产品充斥过剩的现象,决不会永久继续存在下去。”按西方现代经济学的术语,萨伊定律的含义就是,市场机制是灵敏有效的,它可以自动地实现总需求和总供给在充分就业水平上的均衡,不会出现有效需求不足,从而不会发生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

      萨伊定律暗含的假设前提有四项。(1)市场价格机制具有充分弹性,它们的自动调节可以保证各类市场及时出清。(2)利率的自动调节,可以保证当期收入中不用于消费的部分(储蓄)全部转化为投资。而这又是以利息是储蓄的报酬,是投资的成本,以及利率有完全弹性为假设前提的。(3)货币是中性的,货币只是交易媒介,货币数量的变化只影响经济中的名义变量,而不影响实际变量。(4)经济社会的分配制度,能够保证把总产出和相应的总收入转换成等量的有效需求。

      由于认定不会存在普遍的生产过剩,所以萨伊在政策主张上反对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反对政府通过政策手段刺激消费以扩大总需求。他认为:“如果对生产不加干涉,一种生产很少会超过其他生产,一种产品也很少会便宜到与其他产品价格不相称的程度。”“仅仅鼓励消费并无益于商业,因为困难不在于刺激消费的欲望,而在于供给消费的手段。”因此,根据萨伊定律,一个经济主要关注的和努力增加的,应当是供给或生产,需求不是问题,需求自然跟着供给增长而增长。

      马克思把萨伊划入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阵营,他在《资本论》第一卷就对萨伊定律进行了批判,予以否定。马克思认为,萨伊定律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偷换成简单商品生产,而这两种生产的目的是根本不同的。前一种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剩余价值或利润,后一种生产是为了自身的消费,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可能不顾消费需求的限制而盲目扩张。二是萨伊进一步把商品货币交换关系,偷换成物物交换关系。在物物交换过程中,一种商品的“卖”同时就是另一种商品的“买”,即“一物易一物”,买卖必然相等或平衡。而在商品货币交换过程中,买卖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分离的,一个生产者在此时此地卖了一种产品获得货币,他不一定在此时此地购买另一种产品,即刻把他赚得的货币花出去。这就可能使货币沉淀,买卖脱节,供求失衡。而当货币具有支付手段职能后,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不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获得商品的买者不一定马上支付货币,可以是延期支付(例如“赊账”)。这种债务链条的形成又进一步加强了经济(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则把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马克思在批判萨伊定律时写道:“在这里,经济学的辩护士的方法有两个特征。第一,简单地抽去商品流通和直接的产品交换之间区别,把二者等同起来。第二,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

      后来,凯恩斯在《通论》(1936年)中把萨伊定律列为主要的批判对象。凯恩斯认为:萨伊定律意味着总需求在一切产量水平上都与总供给相等,总需求函数(曲线)和总供给函数(曲线)是重叠的,“这个说法相当于到达充分就业不存在任何障碍这一命题”。凯恩斯在《通论》中,从货币工资、商品价格和利率粘性或刚性,以及货币非中性的不同视角否定了萨伊定律;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流动偏好陷阱导致利率粘性这三个理论,证明储蓄不会自动、等量地转化为投资,认定萨伊定律不能成立。凯恩斯认为,由于生产能力高度发达,有效需求不足导致非充分就业和生产过剩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总供给和总需求在充分就业水平上的均衡,只是一个特例或偶然的情形。

      那么,今天我们如何看待萨伊定律呢?萨伊定律所谓不存在普遍生产过剩的可能性,这在理论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和凯恩斯都指出了这一点,虽然马克思和凯恩斯论证的视角不同。如果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萨伊那个时代还处在蓬勃向上的时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还未曾露面的话,那么自1825年英国爆发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生产普遍过剩的经济危机以来,经济危机就周期性地袭扰着人类的经济生活。近两百年来的经济实践也无法证实萨伊定律的本意。但是萨伊定律认为在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上,供给是决定性的,是第一位的,供给会创造需求,如果撇开基于生产关系的制度因素,主要从生产力的发展看,这个思想从长期来看是成立的。因为从长期来看,总供给是总产出增长(经济增长)主要的决定性因素。但是,这个思想不是萨伊的首创,古典经济学就有这个思想,它似乎已成为经济学中的一个公理。一般来说,从长期考察,从西方宏观经济学的视角看,可利用的资源和技术是一定的,因而潜在总产出是一定的(长期总供给曲线是垂直的),假设生产要素的价格和工资可以自由地充分调整,因此有效需求能够与总供给能力相适应,潜在总产出能够在充分就业条件下被生产出来。从长期来看,供给不但创造了需求(消费)的对象,而且供给创造了收入即支付能力,人们当期不花的收入总是会用于未来的消费。从西方微观经济学视角来看,人的需要或欲望从长期看是无穷多样的,新产品的生产或供给总会把人的潜在需要转化为可以实现的需求,或用更舒适、便捷、廉价的方式满足人的需要,而不适合人的需要的产品迟早会逐渐退出市场,停止供给。实际上,不是供给会即时创造对它自身的需求,而是供给把人的潜在需要转化为可以实现的需求,或以更好的方式满足人们的需要,从而使需要转化为需求。在手机这种产品没有出现以前,人们的通讯主要靠固定电话、传真和电报,手机出现以后,由于它比传统通讯工具更便捷更舒适,所以很快形成了对手机的巨大市场需求。

      但是,这种潜在需要向有效需求的转化,是以支付能力的相应释放做支撑的。因此,供给虽然在长期可以把人们的潜在需要转化为可以实现的需求,但是供给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创造出它自身的需求,取决于支付能力的大小。而一个经济社会的支付能力大小,又取决于这个社会的分配制度,归根到底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或产权制度。引入制度因素,我们发现总供给和总需求都受制度因素的影响或制约。制度既作用于供给,也作用于需求;这种作用对供求双方可能是不平衡、不对称的。制度究竟对供求双方作用的力度如何,要取决于制度的性质和结构。有些制度促进供给,但是限制了需求,如处于上升期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它建立起来的100年所创造的生产力,比之前人类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大,但是总需求却没有随之同步增长。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必然衍生出生产无限扩大趋势,与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有些制度有利于释放需求,但是约束了供给能力的增长,如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普遍的生产不足或供给短缺。从制度层面或生产关系视角来看,有效需求增长之所以落后于供给能力增长,是因为一定经济制度(生产关系)下的分配制度(分配关系)存在着缺陷。例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贫富分化,富人有钱但不愿意更多地消费——因为他们的消费已经接近或达到了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上限,穷人渴望多消费但是却无力消费——因为他们的收入和财富有限。这就导致(来自穷人的)消费需要与(富人拥有的)支付能力分裂,使得一部分消费需要不能转化成有效需求。因此,如果一个经济体系在现有的技术和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来的成果(实际总产出),不能通过适当的分配制度全部转化为有效需求(生产需求和生活需求),将导致供给能力与需求能力的非对称增长,其持续发展会导致普遍的生产过剩。萨伊定律的错误不在于“供给会创造它自身的需求”这个论断本身,而在于它舍象了社会制度对供求的影响,从一般意义上抽象地讨论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在于它不分短期与长期,根据“供给会创造它自身的需求”的论断,一概否认资本主义制度下发生普遍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由上可见,萨伊定律不是讨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萨伊也不是供给侧改革的鼻祖。在萨伊定律供求关系永恒均衡发展的错判中,根本找不到结构性矛盾的踪影。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要通过改革和重塑供给动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这与主张“供给会创造它自身需求”、无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的萨伊定律,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四、马克思对供给理论的深刻系统化

      在英法古典经济学之后,马克思对总供给的决定因素、总供给(生产)与总需求(消费)的关系做了深刻论述。虽然马克思经济学的主要目的是解剖资本主义经济的生理结构,证明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暂时性,但是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论著中也论述到供给的地位和作用、供给的决定因素、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等一系列供给分析问题。

      与亚当?斯密生活在工场手工业时代不同,马克思生活在英国工业革命已经完成、法国和德国也先后掀起工业革命浪潮,特别是重工业在欧洲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时代。工业革命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推动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使得马克思能够更清楚地观察到生产或供给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够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发现工业化、科学技术、教育、分工与协作对于促进供给的重要意义。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终确立,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也接踵而至,重新思考萨伊定律的有效性也有了现实基础。同样重要的是,马克思站在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精于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这两把解剖刀,剖析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活动。这些主客观条件使马克思对生产或供给的分析,在许多方面超越了英法古典经济学。

      早在写作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时,马克思就正确地概括出总供给增长或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生产逐年扩大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由于投入生产的资本不断增长;第二,由于资本使用的效率不断提高”。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生产逐年扩大”就是经济增长,其中,第一个原因就是20世纪30-40年代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所说的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第二个原因就是1956年索洛(Robert Solow )和斯旺(Trevor Swan)分别独立提出来的新古典增长模型(也称索洛-斯旺模型)所说的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

      分工、协作(合作)、专业化、资本积累、科学技术、规模经济(大规模生产)、工业化、劳动生产率,这些是供给经济学分析必不可少的概念,也是决定和影响总供给的重要因素。马克思在他的论著中,对这些供给要素做过较为系统的分析和论述。

      与配第和斯密只分析分工的经济优势不同,马克思把分工和协作联系在一起分析。显然,马克思的这种分析思路更科学。经济活动中有分工必然就需要协作,有协作必然就有分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分工和协作对供给或社会生产的重大影响。概括起来,马克思认为,分工和协作使单个劳动者的劳动专门化、固定化和合作化,从而产生了以下供给效应。(1)分工和协作提高了单个劳动者的熟练程度和技艺水平,进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分工和协作“与独立的手工业比较,在较短时间内能生产出较多的东西,或者说,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和同样数量的单干的个人工作日的总和比较起来,结合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减少生产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2)分工和协作还创造了一种新的生产力,这就是集体力。“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单个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集体力”实际上就是西方现代经济学所说的合作(或联合)生产或团队生产的生产力。(3)分工和协作使单个劳动者生产的单个产品转化成联合生产的社会化产品,个体生产转化成社会化大生产。由于劳动分工,“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完成,而是分离开来,孤立起来,在空间上并列在一起,每一种操作分配给一个手工业者,全部操作由协作者同时进行。这种偶然的分工一再重复,显示出它特有的优越性,并渐渐地固定为系统的分工。商品从一个要完成许多种操作的独立手工业者的个人产品,转化为不断地只完成同一种局部操作的各个手工业者的联合体的社会产品。”(4)分工和协作有利于劳动工具改进和机器发明。“劳动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技艺,而且也取决于他的工具的完善程度。“工场手工业时期通过劳动工具适合于局部工人的专门的特殊职能,使劳动工具简化、改进和多样化。这样,工场手工业时期也就同时创造了机器的物质条件之一,因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劳动工具改进和机器发明的创新,是科学技术进步的物化,会增加生产能力或供给潜力。同时,率先进行劳动工具改进和机器发明的部门,会引发生产方式的变革。“一个工业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会引起其他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5)分工和协作推动了工艺学这门现代科学的创立。“大工业的原则是,首先不管人的手怎样,把每一个生产过程本身分解成各个构成要素,从而创立了工艺学这门完全现代的科学。”当然,马克思也分析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分工和协作的发展使劳动者成为“片面的局部工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及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还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进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科学技术进步及其创新的经济效果突出地表现为,在推动经济增长或发展的过程中对劳动和其他资源消耗的节约,经济增长(财富的创造)越来越大地取决于技术进步及其应用(创新),越来越少地取决于劳动和资源的消耗。马克思写道:“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而这种作用物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并且,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和强化了资本的扩张能力,使一定量的资本获得了更大的生产能力,推动了社会进步。“正像只要提高劳动力的紧张程度就能加强对自然财富的利用一样,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同时,这种扩张能力对原资本中已进入更新阶段的那一部分也发生反作用。资本以新的形式无代价地合并了在它的旧形式背后所实现的社会进步。”

      值得重视的是,生活在19世纪的马克思,就曾明确论述了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和技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提高社会生产效率的重要意义。当时英国的《工厂法》规定,接受过初等教育的劳动者才是合格的劳动者。马克思对此评价道:“尽管工厂法的教育条款整个说来是不足道的,但还是把初等教育宣布为劳动的强制性条件。这一条款的成就第一次证明了智育和体育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可能性,从而也证明了体力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可能性。”“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不但肯定了市场竞争对技术进步的经济效果,而且科学地说明了竞争、生产成本、劳动生产率和生产规模之间的关系。他说:“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

      马克思对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分析,在其创立的新世界观指引下,达到的高度和深度是古典经济学所无法比拟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分析了社会再生产过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之间的辩证关系。其中,生产起决定性作用,没有生产,就没有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对象。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支配着与其他要素相对而言的生产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交换和消费不能是起支配作用的东西,这是不言而喻的。分配,作为产品的分配,也是这样。而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它本身就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例如,当市场规模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会扩大,社会分工也更细、更发达。就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来说,“生产中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因而,从这方面来说,生产创造出、生产出消费。“但是消费也中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 “产品只是在消费中才成为现实的产品”,“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也就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可见,从马克思的观点来看,虽然在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的关系上,供给或生产占首位,起决定性作用,但是供给和需求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需求制约着供给,反作用于供给。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还把供给和供给结构的决定作用,提升到生产关系或制度层面来进行分析,这就比古典经济学家的相关分析要深刻得多。马克思在谈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关系时指出:“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包含在其中的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只是一个空洞的抽象。” 也就是说,制度或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资源配置(生产工具的分配和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的结构,从而决定了供给(生产)结构,收入分配(产品的分配)结构不过是生产关系结构和供给结构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总是把财富及其生产与生产方式的具体社会历史形式联系在一起,他所说的财富和财富生产总是指一定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下的财富和财富生产,而不是抽象的财富及其生产。马克思写道:“当问题是要了解某一社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时,恰好只有这些形式才是重要的。……,这些形式对于物质财富本身是有决定作用的。”

      马克思还在《资本论》第三卷细致地论述了经济体系中的总供求关系。马克思把(总)供给界定为“就是处在市场上的产品,或者能提供给市场的产品”,把(总)需求区分为“市场上出现的对商品的需要”和“实际的社会需要”,也就是今天宏观经济学所说的“总需求”和“有效需求”。马克思指出,经济社会的总需求规模的大小是由一个社会的分配关系和不同阶级的经济地位决定的。他写道:“‘社会需要’,也就是说,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可见,马克思是在结构性质上,把总需求分析和制度供给分析结合在一起的,总需求规模及其结构最终决定于制度的特性及其结构,而制度决定了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所论述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比例关系,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总供给结构的基本关系。马克思认为,每一年生产的社会总产品,即现代宏观经济学所说的“总产出”或供给方的GDP,在价值形态上由c(不变资本价值)、v(可变资本价值)和m(剩余价值)三部分构成,在实物的使用价值形态上由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构成;就简单再生产来说,要保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第I部类的商品资本中的v+m价值额(也就是第I部类的总商品产品中与此相应的比例部分),必须等于不变资本Ⅱc,也就是第Ⅱ部类的总商品产品中分出来的与此相应的部分;或者说,I(v+m)=Ⅱc。”这意味着,简单再生产的实现条件是:第一部类一年内新创造的、体现为生产资料的价值I(v+m)必须等于第二部类一年内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Ⅱc。这个简单再生产条件也可以扩展为:I(c+v+m)=Ic+Ⅱc,即第一部类一年内所生产的生产资料在实物上和价值上都必须等于整个经济在一年内所消耗的生产资料。就扩大再生产来说,“在以资本的增加为基础的生产中,I(v+m)必须=Ⅱc 加上再并入资本的那部分剩余产品,加上第Ⅱ部类扩大生产所必需的不变资本的追加部分;而第Ⅱ部类扩大生产的最低限度,就是第I部类本身进行实际积累,即实际扩大生产所不可缺少的最低限度。” “就像第I部类必须用它的剩余产品为第Ⅱ部类提供追加的不变资本一样,第Ⅱ部类也要同样为第I部类提供追加的可变资本。”即社会扩大再生产的条件是:Ⅰ(v+m)﹥Ⅱc,或Ⅰ(c+v+m)﹥Ⅰc+Ⅱc。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就是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这个条件告诉我们,要实现一定的经济增长,不但需要一定的积累率,而且这些资本或产品积累需要在两大部类之间保持恰当的比例,并且需要在价值构成上和实物构成上也保持恰当的比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进一步论述了总供给结构必须与总需求结构相适应及相匹配的问题。他写道:“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显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 根据马克思的这个论述,社会总产品的生产(总供给)不但要在总量上和总需求相适应,在结构上也必须和总需求相匹配,否则一部分产品生产出来了,由于不适合社会需要,这部分产品将会过剩,其价值将无法实现,社会不承认花费在这些产品上的生产时间是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的这段论述按照今天的经济学语言来表述就是:资源(即“社会劳动时间”)配置只有根据社会需求结构(即社会需求“必要的比例”)来进行,生产出来的产品才能形成有效供给,才能实现其价值。

      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什么机制来实现这种资源的按比例配置呢?马克思的答案是:竞争即市场竞争机制。马克思说:“必要劳动时间究竟按怎样的量在不同的生产领域中分配?竞争不断地调节这种分配,正像它不断地打乱这种分配一样。”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受剩余价值规律调节,而不是受社会需要调节,资本主义生产的界限是资本家的利润,决不是生产者的需要,所以这种必要的比例会经常遭到破坏,生产过剩不可避免。“在每个行业,每个资本家都按照他的资本进行生产,而不管社会需要,特别是不管同一行业其他资本的竞争性供给。”资本主义“生产的界限是资本家的利润,决不是生产者的需要。”“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包含着生产力自由发展的界限——在危机中,特别是在作为危机的基本现象的生产过剩中暴露出来的界限。”马克思认为,与资本主义生产不同,基于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生产受社会需要调节,因此,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源)才有可能按比例进行配置。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与西方宏观经济学侧重于总量分析和供求总量平衡关系的分析不同,马克思在对总量和总量关系进行分析的同时,特别重视结构关系分析。马克思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不但系统地论述了决定供给的一系列因素,而且从理论上概括出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马克思对决定经济增长上述两大原因的点睛描述,比西方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发现差不多早了一个世纪。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从制度或生产关系的高度,分析了总供给和总需求规模以及二者结构的决定,论证了社会再生产(即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正常进行需要什么样的比例关系,揭示了市场经济下资源配置机制。马克思既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于促进生产力或总供给能力增长的积极作用,也指明了资本主义制度对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限制,及其对总供给-总需求数量平衡与结构协调的局限性。马克思的供给理论和对供给侧的结构性分析,对于我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五、供给学派经济学主要是政策方案

      我国学术界有些学者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流,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美国出现的供给学派和80年代的里根经济学。

供给学派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美国经济由二战后的经济增长“黄金时期”转入滞胀时期——增长速度持续走低,失业增加,通货膨胀日益严重。滞胀是一系列内外因素促成的。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和美国陷入越南战争泥沼是其主要外因,制造业生产能力不足和全要素生产率下降是其主要内因,更深层次的内因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激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最初20年,美国经济中的生产率年均增速大约为3%。此后,美国生产率增长速度下降到年均1%,1977年以后生产率出现负增长。生产率增长的减速又引起通货膨胀加剧和经济增长率下降。到70年代末,美国的年通货膨胀率由60年代的2%-3%陡升到8%以上,而年均经济增长率则由五六十年代的4.2%下降到3%以下。由于滞胀的病根主要是在总供给一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药不对症。于是,供给学派大行其道。

      美国供给学派的基本思想是:正是生产而不是消费产生收入,没有生产就不可能有消费;在供给与需求的关系问题上,供给是“因”,需求是“果”,供给决定需求而不是相反。因此,经济学和政府政策的重点应当放在供给一方而不是需求一方。乔治?吉尔德(George Gilder)强调:“资本主义的财富之源是经济的供给。在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中,这个简单的认识是一切成功经济政策的核心。”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都认为,引起美国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的原因是供给不足;造成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不断增加政府开支和税收,越来越多的规章条例;这些都妨碍了自由市场制度对工作、储蓄、投资和生产积极性的刺激。不难看出,供给学派的基本思想来自古典经济学。

      供给学派反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决定理论和需求管理政策,认为美国经济的滞胀就是长期推行凯恩斯主义的结果。吉尔德说:“在经济学中,当需求在优先次序上取代供给时,必然造成经济的呆滞和缺乏创造力、通货膨胀以及生产率下降。”供给学派认为,凯恩斯主义刺激总需求的政策是无效且有害的,因为需求本身并不生产什么。在凯恩斯主义者看来,如果人们不购买,就没有人为市场进行生产;人们购买得越多,生产的产品就越多,因此,通过财政政策增加总需求将会增加GDP。罗伯茨则认为,凯恩斯主义者把供给和需求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因为“不管总需求增加多大,只要工作努力和投资下降,生产就将下降”。

      供给学派承认萨伊定律具有真理性。吉尔德强调,“萨伊定律的中心思想仍然是正确的:供给创造需求。不可能存在总商品供过于求这样的事情”。拉弗认为,萨伊定律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概括了古典学派的理论,而且是由于它确信供给是使实际需求得以支撑的惟一源泉,即萨伊所说的“人们的生产是为了消费”。在吉尔德看来:“萨伊定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把注意力集中在供给、集中在刺激的能力或资本的投资方面。它使经济学家首先关心各个生产者的动机和刺激,使他们从专心于分配和需求转过来,并再次集中于生产手段。”吉尔德重申了萨伊定律的本意,即市场经济自发运行不会出现普遍的生产过剩。他认为:就整个经济体系来说,“购买力与生产力始终能处于均衡状态。一个经济中的财富始终足够购买它的产品。由总需求不足引起的商品过剩不可能存在。概而言之,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对他们商品的需求。”吉尔德强调:“这个观念显然从多方面看却是简单的,但是它包含着许多至关重要的凯恩斯和其他人从未驳斥过的经济学真理和意义。这些真理是当代供给学派的理论基础”。他还进一步强调,“萨伊定律及其变种都是供给学派理论的基本规则”。

      可见,供给学派复活萨伊定律,重新强调萨伊定律具有所谓的真理性,不是因为萨伊和萨伊定律对经济的总供给能力及其增长的决定因素做了什么有价值的分析,而是为了颠覆当时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上占统治地位的凯恩斯定律(“需求可以创造供给”),把经济学家、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目光由需求方拉回到供给方。正是由于供给学派在经济理论上没有什么创新,只是重申了古典经济学关于供给的观点以及萨伊定律,所以,当时有学者把供给学派的出现看作是古典经济学的转世和萨伊定律的复活。1981年美国《每月评论》编辑部题为“评供给经济学”的评论指出:“供给经济学是萨伊定律的再版”,“是名副其实的返祖现象”。

      供给学派在经济学发展史上的主要影响是政策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滞胀的改革主张和政策建议。所以严格来说,供给学派经济学是一种经济政策学。托马斯?黑尔思通斯(Thomas J. Hailstones)在《供给学派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供给学派经济学可以界定为通过影响商品和服务供给的各种政策措施,旨在刺激经济增长和促进物价稳定的一种政策研究”。

      供给学派经济学的核心是强调通过调动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来促进供给增加。他们认为,调动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途径是,对人们劳动和投资积极性的激励,来源于对工作、储蓄(投资)、发明、创新和企业家才能的税后报酬。人们看重的是税后净报酬而不是税前报酬。在一般情况下,税后报酬率与人们的积极性同方向变化。因此,高税率会打击人们劳动、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另一个途径是宽松的市场环境。供给学派的一些成员认为,经济体系如同弹簧,它本身是有张力的,现在政府给它施加的压力或负担(例如高税率和过多的规章条例)过大,它卷曲和萎缩了,一旦解除了这些外在压力或负担,经济弹簧就会恢复其固有的张力。也就是说,现在只要给个人和企业松绑、减负,恢复自由竞争,经济就会活跃起来。基于这些认识,供给学派提出了两大政策主张。(1)减税特别是削减边际税率。(2)减少政府干预,恢复自由竞争,大幅度削减那些过时的、不必要的、妨碍自由竞争的规章条例。简单地说,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就是减税和削减政府制定的规章条例。

      供给学派还进一步主张通过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来重建自由市场,恢复市场机制的弹性和企业家精神,促进经济增长。吉尔德说:“综观历史,从威尼斯到香港,增长最快的国家或地区不是产生于资源得天独厚的地区,却是出现在具有充分思想自由和财产私有权的国家(或地区)。世界经济最兴旺的国家中有两个(指德国和日本——引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几乎丧失了他们的全部物质资本,但依靠解放企业家重新崛起。”

      可见,以阿瑟?拉弗(Arthur Betz Laffer)、丘德?万尼斯基(Jude Thaddeus Wanniski)等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主要提出了一套如何解决美国经济滞胀、重振经济、增加供给的政策主张,在经济理论上却没有多少独创性。供给学派的理论主要是借用前人或他人的,其来源有两个:一是古典经济学和萨伊定律,二是当代西方经济学家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Alexander Mundell)和马丁?费尔德斯坦(Martin Stuart Feldstein)等人的有关理论。

六、结束语

      我们可以把供给分析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头,追溯至英法古典经济学,古典经济学之后的萨伊算不上源头。萨伊定律是要证明,如果政府不干预,自由市场经济的自发运行不会出现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萨伊定律不是论证为何和如何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马克思对市场经济总供给的决定因素,对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总供给结构做过较为系统的深刻分析,大大超越了他那个时代的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马克思的供给理论和供给侧结构性分析,对我国今天如何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供给学派提出的减税、减少政府干预和重建市场机制等政策建议,对我国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参考价值。不过,我们应当看到,中国今天的经济形势与美国20世纪80年代有很多不同。供给学派经济学流行时,美国经济的主要病症是滞胀;而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经济增速下行和通货紧缩并存的格局。美国当时的主要经济问题是经济增长动力失速(主要表现为全要素生产率负增长)、制造业生产能力不足和供给相对短缺;而中国经济目前的主要困难是产能大面积持续过剩,以及过多的库存迟迟不能有效化解。中国经济目前既有供给侧的问题,也有需求侧的问题:一方面是产能过剩、库存过多,另一方面还有7000多万需要脱贫的人口,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还没有得到满足。中国经济目前的结构性失衡和供给动力减弱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缘自中国经济处在“五个转换”过程中的过渡性。中国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仅是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制度或生产关系改革和调整的问题。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是“改革”,重点是体制改革。经济的总供给能力和总产出由多种因素决定,经济结构变化也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是这些因素中的能动或主动因素是经济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行为及其积极性,而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源于制度安排。一种制度安排如果能够把经济主体的贡献和回报正相关地联系在一起,能够公平公正地在社会成员中分配其劳动成果,能够通过适当的机制设计降低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能够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利益或福利最大化,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有效率的制度,才能充分调动个人、企业和政府的积极性。个人、企业和政府的积极性激活和提高了,其他生产要素才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因此,只有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设计,才能调节经济主体的行为,提高个人、企业和政府的积极性,才能提高市场化程度和资源配置效率。这些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善供给侧决定因素的效能,也就是提高单(个)要素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在马克思的供给理论中,供给起决定性作用,需求决定了潜在供给的实现程度;而有效需求规模及其增长取决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对于马克思来说,市场经济下生产或供给的激励机制来自对利润的追逐,但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或供给)及其增长,最终应取决于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需要。根据马克思的论述,经济结构关系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产工具和人的分配(配置)关系),因此,不对生产关系或体制动手术,经济结构是难以调整到位的。马克思的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理论依据。

      我们应当认识到,中国政府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针对中国经济发展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症结,基于中国经济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而不是源于某一种现成的经济学理论。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政策调整都是从中国国情和当时的实际需要出发的,而不是从某种现成的理论出发的。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在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完全是前无先例的创举。因此,中国今天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需要借鉴包括古典经济学在内的思想资源,更需要马克思经济学供给理论的支持,从而结合中国的实际来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此基础上设计一套针对中国经济问题症结的结构性改革方案和政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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