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刘元春:要警惕中国财政领域存在的大量结构性风险
发文时间:2010-04-19

地方1/3卖地收入将付利息

近期,随着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收紧信贷,在去年创纪录的信贷狂潮中积累了巨额债务的地方政府,已经感受到了寒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民认为,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预警机制,密切监控投融资平台债务情况,强化对地方外债指标监测和风险管理,增强制度约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

  政府债务成潜在风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估算,目前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超过6万亿元,其中地方债务总余额在4万亿元以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6.5%,财政收入的80.2%,地方财政收入的174.6%。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也认为,去年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规模,已经超过了地方政府全年的总财政收入。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要警惕中国财政领域存在的大量结构性风险,这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财政恶化问题。

  分析显示,去年地方财政中,土地收入1.6万亿元,地方融资总量7.2万亿元。按照6%的利率计算,地方政府今年需要支付5280亿元的利息,也意味着从土地获得的近1/3资金都付了利息。而今年地方政府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土地收入大幅减少。

  专家提出警示,地方财政头顶已悬“堰塞湖”,需引起高度警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尹中卿警示说,如果地方债务风险爆发,许多项目难免会半途而废,地方政府融资链条面临断裂,很多地方经济发展也可能停顿。

  四大风险源需足够重视

  专家指出,地方财政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风险,“资源型”财政发展受限,缺乏稳固的财源作为基础。税源结构比较单一,导致收入总量增长缓慢。地方财政“虚收”现象严重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假平衡、真赤字”;二是支出风险,因收入短缺造成地方财政基本职能的部分丧失而形成的风险,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财政供养人口逐年增加的因素,使地方各级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三是债务风险,政府盲目融资导致财政风险程度提高,虽然债务资金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着推动作用,但同时地方政府举债不慎、贷款无力偿还极可能产生财政风险;四是赤字风险,地方财政的赤字风险主要来自于县乡两级。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强调,一些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本身不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主要依靠综合效益来还款,这里蕴含着城市政府以及财政性的风险。

  风险增加的原因何在

  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地区间和各预算级次之间不平衡,这是财政风险增加的客观因素;政府投资需求快速扩张是财政风险的直接诱因;地方拥有的公共资源相对减少,而债务规模日益增大是导致地方财政风险的直接原因。

  风险增加的原因何在?专家认为:一,地方财政稳定收入减少。财政的正常支出增长快且呈刚性,财政供养人口不断膨胀,支出标准日益攀高。二,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在以投资带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影响下,各级政府的投资需求异常强烈。“政绩工程”

和“形象工程”泛滥。信贷资金流向越集中,风险就越大。三,现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导致地方财力稳定性与增长性差,造成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四,地方债务管理的制度缺陷,形成了多头举债、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地方政府性债务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实质上更增加了地方债务的风险性。五,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尚不完善,我国现行税收返还未考虑各地区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观差异,导致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包括融资平台规范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一套相对完备的监控指标体系,准确地反映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和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对地方财政风险状况做出及时的预测,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预警机制,密切监控投融资平台债务情况。

  有专家提出,分税制改革只是将收入进行划分,并没有相应调整支出责任。所以应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的税收分配,适当扩大地方税规模,增强地方以自身相对独立的财力来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改革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财权和事权,实行转移支付倾斜政策,逐步减少富裕地区、增加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税收返还增量。

  应从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的地位入手,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担保,缓解潜在的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突出财政部门的主体地位,建立规范的地方财政偿债机制,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规范政府融资行为。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也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在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同时,必须严格控制财政出资担保机构的业务风险。努力化解老债,防范新债。继续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潜在风险,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性债务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等行为,促进经济和财政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