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陈彦斌:培育创新型富裕人群
发文时间:2016-06-22

   富裕人群的增长速度与增长路径,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带动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速度与方式。在追求成为富裕人群的过程中,多数人通过财富积累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创新型富裕群体的成功,能够引领更多的中小企业及个人通过创新来扩大财富,并最终成长为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


  新世纪以来,中国富裕人群的财富规模快速扩张,但其财富积累并非主要来源于科技创新。首先,我国富裕人群最集中的行业是房地产,但房地产并不是科技创新型行业。2015年胡润全球富豪榜上,中国上榜的富豪中来自房地产的富豪占比高达30%。其次,制造业是我国富裕人群第二多的行业,但我国制造业研发强度仅为2.2%,技术创新有所不足。最后,我国富裕人群较少来自富有创新活力的TMT行业。TMT产业是以互联网等媒介为基础,将高科技企业或行业链接起来的新兴产业,其特点是信息交流和信息融合。TMT是当前全球创新活力较高的行业,也是创新型国家产生富豪最多的行业之一,美、德、日三国TMT行业富豪占比分别高达23%、18%和38%。中国来自TMT行业的富豪仅占10%,而且中国BAT等TMT行业巨头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及网络人口红利,它们的创新能力与微软、谷歌、苹果和Facebook等国际创新巨头还存在较大差距。


  创新不足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其一,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企业家通过寻租比通过创新积累财富的速度更快、难度更小,因此他们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较少。其二,创新环境相对较差,限制了创新热情。为此,我国应从防止寻租和改善创新环境两方面入手培育创新型富裕人群。


  第一,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消除寻租空间。中国政府的优势在于“集中力量干大事”,通过调动资源引导企业上项目、搞投资,并以此推动了中国经济长达30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但这也为寻租提供了机会。为此,一要削减政府对资金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的控制权,并进一步简政放权,为民营企业创造出更多的发展空间;二要加强法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二,全面改善创新环境,激励科技创新活动。首先,要强化基础研究。研发活动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其中基础研究是新知识的向导,没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中国基础研究经费占科研经费的比重不足5%,与创新型国家20%左右的水平相差甚远。其次,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根据世界知识版权局的报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在所统计的129个国家中排在第52位,而排在中国后面的绝大多数是非洲、拉美和南亚的欠发达国家。最后,建设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家快速成长为创新型富裕人群。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原文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6-06/22/nw.D110000gmrb_20160622_4-15.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