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刘元春:居住类权重增加不会推高CPI指数
发文时间:2010-04-01

专家回应CPI微调居住类权重:纳入房价会更混乱

 

近日,有关“房价因素或将部分编入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消息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有分析认为这可能会推高CPI指数,甚至有观点认为这将可能使预期通胀变成真实通胀。

  3月31日,国家统计局一位人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CPI统计中居住类权重的比例一般是进行微调,不会进行大的变动,况且国家统计局已经明确表示,房价不会直接纳入CPI核算体系。“在CPI的构成中,居住类权重是按照往年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进行调整,每年都会有小幅调整。”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祝宝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购房支出在居民消费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所以,应该增加居住类权重的比例。

  祝宝良说,住房在CPI统计中着重是消费支出,例如一部分人租房,消费支出是按房租来计算;另一部分人购房,购房是按投资品计算,但购房人使用房屋时的消费支出是按虚拟房租来计算。一般情况下,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用贷款利率代替。

  目前的问题是,有不少人认为房租不能体现真实的消费支出,也没有反映出房价,因为房价过高,租金相对较少,租售比之间的差距过大。

  “只是,这个问题目前并不好解决,因为房价作为投资品是有泡沫的,但反映在房租消费方面的价格却没有泡沫。”祝宝良说,买了房子自己住的这部分人群,虚拟房租可能确实算低了,但这一样也不会进行调整,这是由利率决定的。

  所以,不少人呼吁把房价纳入CPI来反映真实消费支出。

  有专家认为,CPI作为政府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建议给CPI加上资产类价格作为一个综合的价格指数来进行参考。

  “事实上,CPI只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可能承担反映全部宏观经济价格水平的能力。”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由此来看,把房价纳入CPI只会使这个指数更加混乱。过去,CPI指数中食品类价格的权重占比相对较高,而居住类价格的权重占比较低。现在对居住类价格权重进行调整非常有必要。这种权重比例的调整也不一定会使CPI指数整体走高。因为这是CPI构成体系中内部权重比例之间的互调,并不是在此基础上有过多的增加项目。

  刘元春表示,目前来看,CPI真正的问题是在居住类消费支出中,其统计数据的生成在客观上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按目前的CPI核算体系,居住类中包括4个种类:一是建房及装修材料;二是房租;三是自有住房,其中包括房屋贷款利率、物业管理费用、维护修理费用等4项;四是水、电、燃料。

  “但以装修消费支出为例,其统计数据到底是怎样生成的,这非常重要。”刘元春说,如果只是通过简单的加权平均,并不能真正反映价格,因为有的建材价格在上涨,有的价格在下降。如何让统计数据更加客观真实,这是一个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