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聂辉华:辱母杀人案背后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发文时间:2017-03-27

    这几天最引人关注的事件莫过于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微信朋友圈都被这个案件刷屏了,以至于大家连香港选举特首的新闻都很少关注。这个案件折射出转型时期的很多经济、社会、法律和伦理问题,的确值得深思。我不是法律专家,不适合对案件的判决进行评判。但是,这个案件背后反映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在经济下行的今天,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于欢为什么在愤怒之下刺死杜志浩?直接原因是杜志浩对于欢母亲苏银霞进行极其下流的人格侮辱和人身安全威胁以便迫使其偿还高利贷。那么为什么苏银霞要借高利贷呢?因为她的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生产钢材的企业在2016年遭遇经济困境,钢材价格下跌,经营难以持续,只得向某房地产公司借高利贷。高利贷的月息是10%,而正常的银行贷款月息是0.4%,前者是后者的25倍。因此,有办法的人绝不会去借高利贷。那么苏银霞们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呢?因为正常情况下,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

    写到这里,很多人会骂银行不作为或者对民营企业实行“所有制歧视”。但银行作为一个商业机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当然只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愿意“雪中送炭”。实际上,中小企业贷款难在全世界都是普遍现象。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银行通常只愿意向两类项目放款:政府项目或房地产项目。政府项目背后是国家信用,而房地产项目是因为有抵押。按照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佛大学教授哈特(Oliver Hart)的观点,每一份借贷合同都是一种不完全契约,贷款人希望保留对资金的剩余控制权,而最可靠的剩余控制权就是获得抵押物的价值。什么东西最有抵押价值呢?我今天下午正好参加了CF40举行的债务重组和债转股研讨会,专家对抵押物价值的排序是:土地>;;商铺>;;住房>;;机器>;;其它。因此,如果一个中小民营企业缺乏订单,没有现金流,又没有值钱的土地和房产,就没有银行愿意放贷。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民营中小企业普遍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而不得不求诸高利贷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今天,为什么大家要拼命买房!

    问题来了,那么为什么放高利贷的人不担心借钱企业违约呢?他们怎么就不需要抵押物呢?这就涉及更深层次的契约实施问题。制度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产权保护和契约实施。目前大家更关注产权保护,而忽略了契约实施。如果企业借钱难以偿还,甚至企业主最后跑路了,而法院又不愿受理此类案件或者判决后无法实施,那么银行就更加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放贷。当正式契约难以实施时,非正式契约就会替代它。放高利贷的人靠的不是法院的力量,而是政府背景或者黑社会力量。在这些力量面前,破产法保护不了债主的合法权益,更何况中国自古就有“欠债还钱”的传统文化。中国自古以来就缺乏“有限责任”的理念,因此非人格化的组织难以长期生存,组织完全依赖于个人声誉。借助种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放高利贷的人得以降低债主的违约率,这些手段就包括侮辱、骚扰债主。于是,辱母杀人案这样的悲剧就不可避免了。

    真的没有办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吗?有,但是比较难。一个办法是建立更多的银行,包括社区银行、合作社银行和私人银行。对大银行来说,向一个小企业放贷的固定成本和向大企业放贷的固定成本差不多,而大企业显然更有还款保障,因此理性的大银行肯定不愿意向小企业放贷。但是,对于很多小银行而言,它与客户距离更近,联系更紧密,也有更多非正式机制约束借款人,从而可能降低小企业的违约率。不过,在整个经济面临脱实向虚的今天,金融风险随时存在,要放开中小银行的进入壁垒,实在是不太可能。控制金融风险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在转型时期就是一对矛盾。

    归根结底,还是要继续保持经济增长,同时发展更多融资工具,否则类似的悲剧恐怕还是会发生。

原文链接:http://opinion.jrj.com.cn/2017/03/270844222295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