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李三希:利率市场化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发文时间:2014-10-1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标。当前,宜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启示,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在世界各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对这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对于理解如何在我国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指导意义。

1.在改革模式上,宜采取渐进式改革而非激进式改革。

    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主要有两种方式,激进式和渐进式。采取激进式改革的国家主要有智利、阿根廷和俄罗斯等,采取渐进式改革的国家有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韩国、泰国等东亚国家。

    拉美国家的激进式改革一般在5年内完成,总体来说,拉美各国对取消利率管制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估计不足,配合取消利率管制的各种经济政策没有同步推出,货币当局也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以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利用手中的货币工具对市场的方方面面产生有效的影响,种种迹象都不利于取消利率管制后的拉美国家经济稳定。利率管制的取消非但没有使拉美国家的经济有所改善,反而使这些国家的经济进一步滑向了深渊。

    渐进式国家的改革,先放开一部分利率管制,然后逐渐扩大放开的程度,这样一方面可缓和利率放开对社会经济形成的冲击,另一方面也为逐渐创造条件、弥补政策设计的不足提供了时间和机会。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瑞典等无不符合这一模式,这一模式大多进行了15年以上。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具体来看,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经提到:“中国采取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新世纪初提出的总体思路就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首先,在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的同时进行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即推进货币市场的发展和统一,促进市场化利率信号的形成,形成比较完善的银行间市场利率体系;同时,跟踪市场利率及时调整贷款利率,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开对整个贷款利率的管制。最后,推进存款利率的市场化,逐步扩大存款利率的浮动范围。”

    我国采取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在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时,金融市场不完善,如果采取激进的改革,将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美日法德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利率市场化时,国内的金融市场已经经历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发展,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也比较成熟。即便如此,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金融市场还是受到了冲击。我国现阶段金融市场成熟度不及这些发达国家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前的水平,因此,贸然采取激进的改革方式会对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各个部门造成冲击,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出现类似于拉美国家遇到的种种问题。

    第二,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有利于央行在不同的阶段及时制定想用的货币政策,减小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对利率的管制会逐步放开。当一种利率的管制被取消之后,相应地会对整个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如果产生的影响是负面的,央行可以在其他利率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集中时间和力量拿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积极应对,将各种负面影响带来的损失降到可控的范围之内。

    第三,渐进的方式有利于央行逐渐转变自身在资本市场的角色,对整个市场是有利的。在利率管制阶段,央行是货币政策的制定者,而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中,央行的角色则转变成为了市场的参与者。如果采取激进的改革方式,央行的角色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可能产生不适应,制定出来的政策可能还带有浓厚的“监管”色彩。如果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央行可以先作为部分市场的参与者,通过有限的货币工具来影响市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范围的不断扩大,央行的积累越来越多,驾驭各种利率用具的能力越来越强,更加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2.利率市场化不可避免会让一些金融机构破产和金融系统不稳定,因此必须建立相应配套的制度对现有的金融系统进行完善,保证利率市场化不会带来太大冲击。利率市场化会增加银行间的竞争,因此势必会淘汰掉一部分无效率的金融机构。银行倒闭会对储户信心造成重大冲击,造成银行挤兑事件,因此各国纷纷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或者过程中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保障了中小储户的存款利益,并因此发挥稳定金融体系的作用。

    我国不仅需要关注银行倒闭问题,也需要关注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不前或激进冒进带来的金融系统不稳定。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乃至城商行和农信社,背后都隐含着国家和政府的信用,广大储户都默认银行具有国家信用的担保。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银行的息差收入会逐渐减小,而对于长期靠息差收入为生的我国绝大多数银行而言,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就是我国的银行从内部进行相应的改革,以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挑战意味着对于原本业务单一,仅靠息差收入维持生计的银行可能会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被淘汰。

    伴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银行和其他非银机构通过各种业务合作的创新,塑造了影子银行的兴起,吸纳了广大储户的资金,绕道规避监管,进行金融资源投放。这其实可以算是在利率市场化滞后的情况下变相的利率市场化。影子银行的问题与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的情形极其类似,影子银行的不断扩大产生的直接影响就是监管部门的各种政策时效,利率管制也失去原有的意义,这也是美国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模式步入困境,仍然对外需和投资具有较强的双重依赖,经济增长依赖于债务的堆积,资源过度投向地方平台和房地产。地方政府是典型的软预算约束主体,没有预算方面的束缚,无视利率水平。房地产企业受地产泡沫的支持,具有高利率成本融资的承受能力。因此,即便利率非常高,它们仍能借贷,过度旺盛的需求抬升了利率中枢。

    因此,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保持渐进、稳步的特点,距离“完全放开存款利率限制:还差一步,但是影子银行的兴起已经将全社会卷入了利率市场化进程。缺乏对影子银行的全面监管、缺乏对软预算约束主体的制衡、缺乏存款保险制度对广大储户的保险,都将使国家和政府绑定在了最后信用担保和最后贷款人的位置上,因而带来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强化了金融系统潜在的不稳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率市场化改革和监管规范继续滞后于市场实践,任由影子银行创新监管套利活动,那么将会继续加大金融系统潜在风险;如果利率市场化改革冒进激进,对软预算约束主体和经济增长方式过度依赖债务的相应改革措施不到位,则将会任由刚性债务继续推动借贷成本攀升,拖累已经面临下行压力的经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