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拟录取硕士考生体检复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7-04-10

关于部分拟录取硕士考生体检复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校医院反馈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结果,部分拟录取考生体检结果异常或尚未参加复试体检。请按照以下要求参加体检复查或者提交体检报告:

一、体检结果情况分类

(一)未体检

  请考生尽快联系校医院预约时间进行补检,或尽快寄送体检表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务科。

(二)体检异常必须到校医院复查名单

此类考生经校医院体检,有关项目异常须到校复查(具体项目电话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完成复查。

(三)体检异常建议到校医院复查名单

此类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但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到校医院或校外三级医院复查,自行在其他医院复查的,考生应将复查结果报告单尽快交至校医院。

二、体检复查具体事项安排

(一)时间:4月11、12及13号(周二、周三及周四)上午8:00~10:00。(京外考生如不能在上述时间赶到,请自行联系校医院协商)

(二)复检动态心电图者,可自行在当地三级医院复查,将结果返回,最终交给230诊室宋大夫。

(三)复查肝功、甲功、生化、血常规、心脏彩超、甲状腺彩超、心电图者,请直接一楼挂内科号,二楼内科222诊室开单,一楼交费后到相应科室检查。检查完毕待结果出来后请务必将结果交回给保健科230诊室或222诊室的医生做登记。

(四)复查内科、外科、全部项目及血压者请直接到医院二层保健科230房间找宋大夫领取检查单,然后进行相应检查,并将结果交回给230宋大夫做登记。

(五)心脏彩超及甲状腺彩超复检时间仅限13号周四上午8:00-10:00。

三、温馨提示

(一)肝功、甲功、生化等抽血项目需空腹。

(二)因交费等流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为保证上午下班前可以检完相关项目,请务必在上午10:00前来复检。

(三)若体检过程中有疑问,请咨询校医院保健科宋大夫(电话:62516873,地址校医院230诊室)。

经济学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