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第一学期经济学院专硕答辩工作安排
发文时间:2022-09-14

各位同学,现关于本学期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2022-2023学年第学期专业硕士生答辩工作安排:

序号

内容和要求

完成时间

备注

1

培养完成审核

930

培养完成审核后方能进行答辩申请

2

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108日17:00前

1.学生登录学位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学生论文题目、关键词等信息一旦录入系统,无法更改;

2.导师审核学位论文并签署《答辩申请书》,交研究生教务秘书。教务秘书根据导师推荐意见审核答辩申请。

截止时间内未收到导师审批通过的答辩申请视为放弃本学期答辩。

3

提交word版电子论文,发至邮箱econjwk@ruc.edu.cn

109日17:00前

1.电子版论文为导师审阅后的论文最终版,电子检测后论文的主体内容不得改动。

2.电子论文须内容完整,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撰写和印制要求》。

3.电子论文文件名:姓名-学号-论文名称。

4

论文电子检测

1010日-12

重复率10%以下为通过,重复率10%-20%之间修改论文再次检测,重复率20%以上延期半年至一年后再申请答辩

5

提交论文(格式完整)和评阅书

1014日10:00前

1.论文应完整,装订格式要求见附件;

2.论文独创性声明需导师和本人签字;

3.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中要求组织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学位论文评阅人不少于2人,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讲师可担任论文评阅人但人数不超过论文评阅人总数的1/2。评阅人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论文评阅结果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进入答辩阶段:
1专家的评阅得分均在70分以上方可进入答辩;
2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情况。

4.预计11旬返回评阅结果

6

论文答辩

1120之前

参考答辩须知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等相关规定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①主席应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专家担任;②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人,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③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讲师可担任答辩委员,但人数不超过答辩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④论文评阅人至多有一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⑤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指导硕士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可列席答辩会。
注意事项:
1.组织答辩前,认真核对毕业审核结果、论文评阅意见等,确认能够进入到答辩环节的学生名单。
2.严格把关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诸多环节。
3.每场答辩的决议要当场向答辩人宣读,答辩材料要确保完整、可
随时复查。要确保答辩结果准确填报、汇总。
4.答辩未全票但通过,应填写学位审核表交分会审议。
5.答辩未通过且未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的,如答辩委员会同意,可给予修改论文并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的机会,须在答辩决议中明确说明,并保存好答辩材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一律不再组织答辩。
6.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人员,不再组织答辩。

7

学位论文修改

答辩结束后

按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适当修改,修改的论文需经导师审查后方可归档。

8

学位信息提交

1125日前

学生通过学位管理新系统核实本人信息是否正确、未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填写;
注意事项:电子照片应和张贴在证书的照片一致,蓝底、分辨率150*210,大小10K以内。

9

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版

论文修改完成后11月25日前

图书馆网站提交地址:lib.ruc.edu.cn